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科技 公告编号:定2015-00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潘丽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江向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叶志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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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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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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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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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2015年1月9日,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
(2)2015年2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楼洪海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0号);
(3)2015年2月11日,“海拓环境”已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办理完毕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海拓环境”100%股权已过户至众合科技名下,至此众合科技持有“海拓环境”100%股权。
(4)2015年3月18日公司就本次增发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并收到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经确认,本次增发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为 2015 年 3月27日。
(5)2015年4月1日公司向楼洪海等6名自然人支付收购“海拓环境”的股权转让款5928万元。
(6)公司将2015年3月31日确定为购买日,将“海拓环境”纳入合并范围。
(7)截止2015年3月31日“海拓环境”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9180.67万元,股权收购价格24700万元,形成商誉15519.33万元。
2、变更公司名称
(1)公司名称由“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中文名称缩写由“众合机电”更名为“众合科技”;公司英文名称由“United Mechanical & Electrical Co.,Ltd.”更名为“United Science & Technology Co., Ltd.”; 公司英文名称缩写由“United M & E” 更名为“United”。
3、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
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脱硫电价收益资产证券化的议案》,2015年8月2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以脱硫电价收益权发行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计划的议案》,目前已初步与金融机构达成合作意向,法律顾问、评级公司、评估机构等相关参与方已经进场开始调研,相关材料正在准备中。
该专项计划可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将不具有流动性的脱硫电价资产转变为流动性较高的资产,盘活资产,降低融资成本,减少银行信贷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4、公司部分限制股票回购注销事宜
(1)因2014年度未满足解锁业绩条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82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失效,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在深圳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完成已回购股票的注销;
(2)根据2012年度股东大会之授权于2015年4月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注销结果修改了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完成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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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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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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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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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丽春
二O一五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