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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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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6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封闭式基金交易佣金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十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1.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生效,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本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于本基金建仓期届满后确保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于2015年7月1日募集完毕。基金于2015年7月6日正式成立,并于2015年9月30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基金简称为“鹏华前海”。

 本基金对项目公司的增资入股已于2015年9月23日办理完毕。本基金对物业的投资于2015年9月24日确认,同时确认1-8月经营收入对应的投资收益。 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1元。

 2015年1月至7月,本基金投资的前海企业公馆项目实现收入57,293,042元,8月至9月实现收入18,828,688元,合计完成了全年营运目标的60.26%,根据我们与物业管理人万科沟通的情况,由于上半年租户处于免租期的比例较高,因此前海企业公馆的全年收入呈现前低后高的情况。万科预计前海企业公馆在4季度加大推广力度后,通过挖掘灰色空间收入及其他公共部位出租收入等其他模块的创收,项目经营可以达成年度整体收入目标。

 2015年第三季度,宏观经济延续回落趋势,货币政策继续维持宽松状态,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的流动性较为充裕。股票市场6月中旬出现大幅调整,三季度走势偏弱,整体处于向下震荡。在救市措施推动下市场9月之后进入窄幅震荡走势,三季度末出现企稳反弹迹象。债券市场方面,收益率持续下行,收益率曲线进一步平坦化,长端收益率下行幅度较大,中短端保持基本稳定。

 因此,本基金的证券投资部分以追求稳定收益为主要投资策略,控制基金净值回撤幅度。因此在操作上积极参与债券投资,以为组合提供稳定的投资收益。在新股网下申购暂停的情况下,则继续加大了对债券资产的配置力度。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501元。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后市,我们认为宏观经济仍将在低位徘徊,社会整体需求偏弱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明显改善,货币政策预计也将继续维持宽松状态。随着货币政策宽松时间的延续和政府宽信用政策的稳步进行,未来经济下行压力将有所缓解,并存在一定低位企稳可能,但大幅改善或快速上行的可能性较低。在宏观经济实质性企稳回升之前,债券收益率水平均有继续维持目前水平的动力,大幅上行的可能性较低。

 四季度在证券投资方面,我们仍将坚持稳健的投资策略,追求稳定的投资收益,继续适当增加固定收益率资产配置,力争实现稳健回报。

 此外根据本基金与万科于2015年2月13日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在项目公司增资完成后应于其后6个月内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改制,目前本基金管理人已协同深圳万科启动了相关的变更手续。

 展望4季度,我们认为前海企业公馆除个别楼栋外,绝大多数楼栋已度过装修免租期,前期受周边施工影响的因素也在逐渐消除,基金管理人将持续的与物业管理人保持沟通,促进其挖掘物业各模块的潜力以达成年度的整体收入目标。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组合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之一的华泰证券的发行主体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证监会2015年一季度两融检查时,存在在向不符合条件的客户融资融券、向风险承担能力不足的客户融资融券、未按照规定方式为部分客户开立融资融券信用账户等问题,违规情节较重,中国证监会对其采取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9月12日刊登《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存在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信息等问题,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18,235,275元,并处以54,705,825元罚款。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股票,认为华泰证券作为国内资产规模领先的大型券商,未来将受益于券商行业的大发展。本次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对该股票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证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

 注:其他为物业收益权投资。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6.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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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本基金自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于2015年7月6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2,700.27份。

 (3)2015年9月18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为100,027份。

 (4)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6.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1) 本基金自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于2015年7月6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2,700.27份。

 (3)2015年9月18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为100,027份。

 (4)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注:(1) 本基金自2015年6月26日至2015年7月1日止期间公开发售,于2015年7月6日基金合同正式生效。

 (2) 本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认购本基金份额10,002,700.27份。

 (3)2015年9月18日本基金经折算后的份额为100,027份。

 (4)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有关规定,本基金于2015年9月18日进行了基金份额折算,折算方法为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折算前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100,并于2015年9月21日进行了份额变更登记。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2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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