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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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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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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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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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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04年12月30日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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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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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基金管理公司开展投资、研究活动防控内幕交易指导意见》、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一贯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组合,制定并严格遵守相应的制度和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方式在各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执行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跟踪的标的指数为上证50指数,上证50指数由上海证券市场规模大、流动性好、最具代表性的50只股票组成,自2004年1月2日起正式发布,以综合反映上海证券市场最具影响力的一批龙头企业的整体状况,其目标是建立一个成交活跃、规模较大、主要作为衍生金融工具基础的投资指数。本基金主要采取完全复制法,即完全按照标的指数的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构建基金股票投资组合,并根据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

 3季度,国际方面,美国经济较为稳定,美联储加息预期升温但最终未能尘埃落定;欧洲经济在欧央行刺激政策下继续弱复苏;新兴市场面临较大的资本流出压力。国内方面,工业增速仍然较弱,投资和消费均未出现明显恢复。流通领域生产资料价格出现稳定迹象,原油价格的下跌逐步向CPI传导,总体通货膨胀压力较小。在此背景下,政府一方面继续通过改革推进结构调整,一方面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确保经济平稳运行。报告期内,央行完善了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加大了市场决定汇率的力度,人民币汇率偏差矫正初见成效。

 市场方面,7月初至8月中旬,A股受政府多种稳定市场措施的影响,表现为较大幅度的振荡;8月中旬至8月底,受境外市场大幅调整及继续整顿两融、配资等业务的影响,市场出现了深幅而快速的调整,跌幅较大;8月底之后,政府加大了稳定市场措施的力度,市场出现窄幅振荡,进入修复及自我调节阶段。报告期内,上证50指数下跌25.22%,总体表现高于市场平均水平。

 基金投资运作方面,报告期内,本基金在做好跟踪标的指数的基础上,认真应对投资者日常申购、赎回等工作。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2.15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4.45%,同期上证50指数增长率为-25.22%。本基金本报告期跟踪偏离度为+0.77%,与标的指数产生偏离的主要原因为成份股分红、申购赎回、日常运作费用等产生的差异。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4季度,国际方面,美国经济将继续维持稳定,欧洲经济或将持续回暖,需重点关注美联储加息预期及其对人民币汇率变动与国际资金流向的影响。国内方面,虽然经济依然面临诸多挑战,但进一步的改革举措与稳增长政策或可预期,经济增速或将逐渐企稳。由于前期较大幅度的下跌对投资者情绪影响较大,市场信心需要重建。经过前期调整,金融及大盘蓝筹等权重股具有明显的估值优势,如果经济能够维持稳定、改革措施落到实处、政府进一步出台强有力的改革或提振市场的举措,上证50指数或将有相对较好的表现。

 我们将继续有效控制基金的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以实现投资者获取指数投资收益及其他模式盈利的投资目标。同时,我们也积极争取推动产品的进一步创新,充分发挥ETF的功能,为各类投资者提供更多、更好的投资机会。

 珍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每一分投资和每一份信任,本基金将继续奉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为信任奉献回报”的经营理念,规范运作,审慎投资,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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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股票投资的公允价值包含可退替代款的估值增值。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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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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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5年9月10日海通证券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本基金为指数型基金,采取完全复制策略,海通证券系标的指数成份股,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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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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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披露的主要事项

 2015年8月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

 2015年8月22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在子公司兼职等情况的公告。

 2015年9月11日发布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分公司经营场所变更的公告。

 8.2 其他相关信息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4月9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成立的首批全国性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公司总部设在北京,在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南京、杭州、广州和青岛设有分公司,在香港及深圳设有子公司。公司是首批全国社保基金管理人、首批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境内首批QDII基金管理人、境内首只ETF基金管理人,以及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人、保险资金投资管理人,香港子公司是首批RQFII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是业务领域最广泛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

 华夏基金是境内ETF基金资产管理规模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之一,在ETF基金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旗下管理12只ETF产品,分别为华夏沪深300ETF、华夏MSCI中国A股ETF、华夏中证500ETF、华夏上证50ETF、华夏中小板ETF、华夏能源ETF、华夏材料ETF、华夏消费ETF、华夏金融ETF、华夏医药ETF、华夏恒生ETF和华夏沪港通恒生ETF,初步形成了覆盖宽基指数、大盘蓝筹指数、中小盘指数、行业指数以及海外市场指数的ETF产品线。

 在客户服务方面,3季度,华夏基金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努力提高客户使用的便利性和服务体验:(1)联手苏宁易购打造华夏家园项目,为网上交易用户提供了优惠便捷的购物通道;(2)网上交易平台开通了活期通购买华夏兴和混合、华夏兴华混合、华夏稳增混合、华夏蓝筹混合(LOF)、华夏行业混合(LOF)、华夏中小板ETF等基金的业务并针对该业务推出4折费率优惠,为广大客户提供了更优惠的交易方式;(3)客服热线自助语音服务全面改版,新增快速查账、手机绑定等多项功能,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自助查询服务。

 §9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3《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4法律意见书;

 9.1.5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1.6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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