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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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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原:“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现修订为:“第四十一条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应记载以下内容:

 (一)会议时间、地点、议程和召集人姓名或名称;

 (二)会议主持人以及出席或列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姓名;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及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对每一提案的审议经过、发言要点和表决结果;

 (五)股东的质询意见或建议以及相应的答复或说明;

 (六)律师及计票人、监票人姓名;

 (七)公司章程规定应当载入会议记录的其他内容。

 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表、会议主持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并保证会议记录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会议记录应当与现场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网络方式表决情况的有效资料一并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5-060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原:“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现修订为:“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原:“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室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秘书室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现修订为:“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的日常事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

 原:“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现修订为:“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原:“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室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审定。

 董事长在审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现修订为:“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审定。

 董事长在审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原:“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经理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现修订为:“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裁提议时;

 (七)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八)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原:“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室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室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现修订为:“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董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案内容应当属于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秘书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于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或者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后十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原:“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现修订为:“第七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均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原:“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经理、董事会秘书。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现修订为:“第八条 会议通知

 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将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和监事以及总裁。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原:“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现修订为:“第十一条 会议的召开

 董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有关董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时,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总裁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当列席董事会会议。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原:“第十六条 发表意见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秘书室、会议召集人、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现修订为:“第十六条 发表意见

 董事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审慎地发表意见。

 董事可以在会前向董事会秘书、会议召集人、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各专门委员会、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有关人员和机构了解决策所需要的信息,也可以在会议进行中向主持人建议请上述人员和机构代表与会解释有关情况。”

 原:“第十八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证券事务代表和董事会秘书室有关工作人员应当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现修订为:“第十八条 表决结果的统计

 与会董事表决完成后,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及时收集董事的表决票,交董事会秘书在一名监事或者独立董事的监督下进行统计。

 现场召开会议的,会议主持人应当当场宣布统计结果;其他情况下,以实际收到的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董事会秘书在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表决结果。

 董事在会议主持人宣布表决结果后或者规定的表决时限结束后进行表决的,其表决情况不予统计。”

 原:“第二十四条 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董事会秘书室工作人员对董事会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现修订为:“第二十四条 会议记录

 董事会秘书应当安排相关工作人员对董事会现场会议做好记录。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届次和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二)会议通知的发出情况;

 (三)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

 (四)董事亲自出席和受托出席的情况;

 (五)会议审议的提案、每位董事对有关事项的发言要点和主要意见、对提案的表决意向;

 (六)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说明具体的同意、反对、弃权票数);

 (七)与会董事认为应当记载的其他事项。”

 原:“第二十九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

 现修订为:“第二十九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修改时亦同。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同时,及时修订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5-061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下半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2015年下半年度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子公司计划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担保额度。

 ●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为822.6亿元,其中819.1亿元均为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余3.5亿元为对外担保。

 ●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经营和发展需要,2015年下半年度公司计划为子公司、子公司计划互相之间提供总额不超过400亿元的担保额度。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增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主要公司列表

 ■

 (二)被担保主要公司基本情况

 1、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 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地集团”)

 成立日期:1992年7月17日

 注册地址:江苏路502号7楼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注册资本:1,294,901.02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绿化,仓储,房地产,出租汽车,日用百货,纺织品,物业管理,化工产品(除危险品),建材,五金交电,建筑施工。【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08,958,661,486.38元,净资产为61,231,160,364.74 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261,955,096,451.13 元,实现净利润5,400,584,799.64 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3月2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打浦路688号

 法定代表人:张玉良

 注册资本:1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综合开发经营、租赁、物业管理,房地产咨询(不得从事经纪业务),建筑施工(凭相关资质许可证经营)、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潢,建筑材料、五金、金属材料、木制品、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203,789,736,915.85元,净资产为 10,123,801,940.53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30,839,358,423.32元,实现净利润 1,773,490,993.10 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3、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2月1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长乐路9号楼一楼102室

 法定代表人:费军

 注册资本:113,72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室内装潢,物业管理,建筑装潢材料、机电设备、金属材料、机电设备配件的销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116,743,338.26 元,净资产为871,052,321.75 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5,456,467.14 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控股集团(浙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4、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月25日

 注册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西草马路121弄57号128室

 法定代表人:费军

 注册资本:89,66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装饰、物业服务;建材、金属、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087,605,113.14元,净资产为892,386,347.67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 -2,495,547.27 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控股集团宁波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5、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7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盈港东路8300弄6-7号1幢3层M区341室

 法定代表人:任虎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室内装潢,销售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木制品、日用百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99,569,951.28元,净资产为9,999,951.28元,2015年1-9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48.72元。(***2015年7月新成立公司,上述数据是未经审计的2015年9月报表数)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绿地青颂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6、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5年8月1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茸梅路518号1幢291室

 法定代表人:徐荣璞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60,431,250元,净资产为9,998,584.50元,2015年1-9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415.5元。(***2015年8月新成立公司,上述数据是未经审计的2015年9月报表数)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绿地松灏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0%,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段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50%)。

 7、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6月11日

 注册地址:BRITISH VIRGIN ISLANDS

 法定代表人:吴正奎

 注册资本: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8,909,962,859.56 元,净资产为-186,684,314.98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87,485,480.22 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全球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香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8、绿地控股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控股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8月15日

 注册地址:崇明县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2099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许敬

 注册资本:204,081.6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控股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2,124,168,685.02元,净资产为1,318,978,744.07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1,463,306,861.34元,实现净利润 57,782,997.21 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控股集团海外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9、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31日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长江东路71号中港世银大厦9层01-07、10层01-07

 法定代表人:樊华

 注册资本:206,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开发及销售;经济信息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482,742,379.72 元,净资产为2,162,141,651.62 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 106,525,499.76 元,实现净利润 -19,300,886.43 元。

 与公司的关系:大连绿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0、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1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石榴桥路77号3楼北座302号铺之310室

 法定代表人:朱怀宇

 注册资本:18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4,920,167,381.26元,净资产为3,554,640,873.32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6,191,155,173.47元,实现净利润358,086,602.50元。

 与公司的关系: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1、广州领越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州领越市场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6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科技园科盛路8号配套服务大楼B407房

 法定代表人:陈春

 注册资本:32,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广告业;

 截止2014年12月31日,广州领越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374,538,776.10 元,净资产为-39,820,538.74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49,878,398.31元。

 与公司的关系:广州领越市场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绿地地产(济南)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地产(济南)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6月12日

 注册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62号218房间

 法定代表人:金成发

 注册资本:162,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地产(济南)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8,784,410,782.37元,净资产为2,068,919,738.10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2,957,671,443.00元,实现净利润216,640,226.25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地产(济南)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3、绿地集团北京京腾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北京京腾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3月27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技城定泗路237号都市绿洲103

 法定代表人:欧阳兵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商品房。(领取本执照后,应到住建委取得行政许可)(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北京京腾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122,346,042.90元,净资产为-6,906,213.59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4,049,025.94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北京京腾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4、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9月10日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环市童装交易中心A区(朝安南路2号1座)4020室

 法定代表人:朱怀宇

 注册资本:115,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593,592,907.32元,净资产为585,873,221.54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1,067,010,072.00元,实现净利润56,508,834.14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佛山禅城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广州绿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5、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8月12日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8号

 法定代表人:樊华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860,903,599.94元,净资产为351,894,980.87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588,792,914.05元,实现净利润40,581,342.83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哈尔滨绿洋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集团长春绿洋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6、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7月31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国元·名都花园1#楼101室

 法定代表人:李煜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844,001,977.21元,净资产为434,712,074.02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43,474,131.12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7、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5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上派镇包公路包公家园

 法定代表人:李煜

 注册资本:4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827,282,810.74元,净资产为433,482,683.57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6,517,316.43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合肥万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集团合肥紫峰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8、绿地集团吉林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吉林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2月5日

 注册地址:吉林市昌邑区晖春北街7号306室

 法定代表人:樊华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买卖、租赁居间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吉林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495,579,473.21元,净资产为611,679,186.30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450,701,055.00元,实现净利润-5,731,525.38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吉林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19、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3月21日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西区金鸡岭街21号海岸龙庭海景花园A栋一楼6号铺面

 法定代表人:黄高山

 注册资本:62,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服务。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594,789,738.46元,净资产为776,501.09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9,223,498.91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三亚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0、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8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科灵路78号

 法定代表人:吴静

 注册资本:64,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出售、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2,872,754,209.74元,净资产为290,612,367.04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21,471,161.09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苏州高新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1、绿地集团兰州新区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集团兰州新区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6月17日

 注册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综合服务中心0927室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注册资本:140,4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房地产咨询,中介,租赁和物业管理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集团兰州新区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632,346,407.92元,净资产为1,389,267,971.44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119,797,317.00元,实现净利润-5,762,673.32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集团兰州新区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集团西安置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2、绿地地产(济南)腊山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地产(济南)腊山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济南市槐荫区济兖路462号213室

 法定代表人:刘民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及开发经营;以自有资产对商业投资管理;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地产(济南)腊山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60,867,442.67元,净资产为510,859,269.05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964,526,100.00元,实现净利润-64,802,850.86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地产(济南)腊山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控股95%,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绿地地产(济南)有限公司持股5%)。

 23、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日

 注册地址:武汉市武昌区诚善里47号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资本:2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房地产咨询服务;房地产经纪服务;物业管理;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建筑材料、五金交电、金属材料、木制品、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0,920,266,795.85元,净资产为2,160,697,780.70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2,555,424,772.20元,实现净利润390,538,183.20元。

 与公司的关系:武汉绿地滨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4、绿地洛杉矶大都会开发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洛杉矶大都会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2月27日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法定代表人:张伊琲

 注册资本:1(美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洛杉矶大都会开发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34,249,049.81元,净资产为-8,837,912.49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8,841,749.67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洛杉矶大都会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绿地洛杉矶大都会收购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5、绿地森林城合资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森林城合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5日

 注册地址:美国特拉华州

 法定代表人:张伊琲

 注册资本:342,703,942.34(美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森林城合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5,196,755,837.79元,净资产为2,688,430,364.06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0元,实现净利润-14,504,922.19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森林城合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绿地大西洋广场有限公司持股70%,森林城大西洋广场有限公司(外部合资方)持股30%)。

 26、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8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888室(上海泰和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耿靖

 注册资本:90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融资产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商务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3,332,454,431.63元,净资产为5,973,892,761.86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971,241,156.76元,实现净利润311,916,983.19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27、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10月10日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浦电路438号606B室

 法定代表人:吴晓晖

 注册资本:263,63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产品、焦煤、焦炭、燃料油(不含化学危险品)、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品)、石油制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装潢材料、纸制品的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能源开发领域内的“四技”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仓储(除危险品),商务咨询(除经纪);煤炭批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详见许可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3,631,305,870.67元,净资产为657,655,349.30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51,315,486,606.03元,实现净利润-1,123,502,724.18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90%,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

 28、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24日

 注册地址:中华新路496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晖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汽车销售,汽车、摩托车配件,电子计算机及配件,百货,金属材料,建材,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汽车养护保养用品,机械设备;实业投资;室内装潢;商务咨询,二手车经销,会务会展服务,自有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1,884,560,179.99元,净资产为267,872,715.24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3,972,054,118.66元,实现净利润-5,547,076.21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汽车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72%,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绿地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8%,个人股东持股20%)。

 29、上海绿地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5月14日

 注册地址:青浦区重固镇外青松公路4925号A-22

 法定代表人:郑申根

 注册资本:15,070.487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服务,酒店管理,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房产及市场营销策划,商务信息咨询,房地产经纪,销售建筑装潢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绿地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978,036,111.68元,净资产为647,983,595.52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1,004,286,530.86元,实现净利润-8,990,699.28元。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绿地酒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56.88%,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3.12%)。

 30、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9年11月18日

 注册地址:青浦区重固镇外青松公路4925号D749

 法定代表人:张蕴

 注册资本:122,448.98(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商业管理,酒店管理,健康、休闲项目管理,物业管理,销售日用百货、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建筑装潢材料、钢材、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停车场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8,986,006,030.32元,净资产为2,057,845,720.64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581,128,368.95元,实现净利润384,175,041.41元。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97.14%,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锦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2.86%)。

 31、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0年8月1日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延安中路81号

 法定代表人:陈世华

 注册资本:167,94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防水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金属门窗工程专业承包、防腐保温专业承包、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建筑科研、设计、咨询。土地整理;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技防或安防系统设计、施工、维修。)

 截止2015年9月30日,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500,425,020.68元,净资产为1,093,507,367.79元,2015年1-9月实现经营收入19,394,723,812.37元,实现净利润182,891,854.34元。(***该公司2015年7月并表,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2015年9月报表数)

 与公司的关系:贵州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70%,贵州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股30%)。

 32、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1年12月1日

 注册地址:济南市市中区阳光新路69号泉景鸿园商务大厦

 法定代表人:刘民

 注册资本:20,295(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以上凭资质证经营);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6,097,776,724.75元,净资产为854,824,087.69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2,680,583,994.21 元,实现净利润103,392,584.62元。

 与公司的关系:济南绿地泉景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60%,个人股东持股40%)。

 33、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81年6月24日

 注册地址:西江湾路500号

 法定代表人:谈德勤

 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工程承包,工业与民用建筑、冶金、有色工程施工(一级)、钢结构、拆房、市政工程(一级),公路、装饰、消防(乙级)、桩基工程,锅炉安装,安装、修理所有桥(门)式类型起重机,5t-75t通用桥式起重机和50t以下门式起重机的产品制造;,机械、材料租赁,码头装卸、堆存,工程材料、设备的销售。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和本企业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承包境外冶炼、房屋建筑,钢结构、炉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655,209,331.72元,净资产为984,252,410.55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22,136,579,761.07元,实现净利润144,091,346.15元。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上海绿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4、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6年4月17日

 注册地址:浦东新区惠南镇拱极路2151号801室

 法定代表人:刘树源

 注册资本:30,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建材销售,设备租赁,市政公用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90,401,652,012.84元,净资产为477,977,159.00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7,723,799,509.29元,实现净利润90,123,087.67元。

 与公司的关系:上海绿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44%,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市绿地东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5%,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绿地地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51%)。

 35、绿地辽宁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辽宁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7月18日

 注册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四经街143号

 法定代表人:杜启发

 注册资本:8,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外投资;资产经营及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辽宁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7,625,827,644.19元,净资产为878,228,028.08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4,901,961,168.22元,实现净利润150,642,813.36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辽宁投资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95%,沈阳房产投资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

 36、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4月13日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法定代表人:陈军

 法定股本总额:50亿港币(港交所9月底公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截止2014年12月31日,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40,435,624,093.55元,净资产为5,537,756,150.77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2,840,024,638.15元,实现净利润-371,687,745.99元。

 与公司的关系:绿地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格隆希玛国际有限公司持股59.2%,SPG Investment Holdings Ltd持股3.86%,Prestige Glory Enterprises Ltd持股0.25%,Brilliant Bright Investment Ltd持股0.84%,Boom Rich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0.26%,Wang Xulin持股0.15%,convertible preference shares(CPS优先股)12.19%,公众股23.25%)。

 37、 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年1月15日

 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法定代表人:杨鹏

 法定股本总额:5万美元(港交所9月底公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

 截止2015年9月30日,中国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 12,108,533,486.93元,净资产为3,178,704,570.54元,2015年1-9月实现经营收入11,176,919,489.81元,实现净利润159,288,849.66元。 (***该公司2015年9月并表,上述数据为未经审计的2015年9月报表数)

 与公司的关系:中国绿地润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绿地集团持股35.3%,Rundong Fortunee持股30%,KKR Auto持股17.4%,Rundong Smart持股2.2%,Runda持股0.4%,公众股14.7%)。

 38、 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0月29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478号16楼

 法定代表人:李权

 注册资本:90,558.85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汽车(含小轿车),二手车经营(分支机构经营),汽配,建材,五金交电,机电设备,仪器仪表,燃料油,成品油,化工原料(除危险品),工艺美术品,办公用品,日用百货,针织品,服装,仓储,煤炭(原煤),钢材,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室内装潢服务。(以上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4,345,723,090.78元,净资产为624,008,728.50元,2014年1-12月实现经营收入69,233,847,736.71元,实现净利润-486,316,291.65元。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上海绿地商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0.5%,上海绿地资产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4%,上海云峰(集团)有限公司职工持股会持股45.5%。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且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控制权,总体风险可控,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担保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求,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风险可控,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1、对外担保累计金额

 2015年第三季度,公司子公司间新增担保222.68亿元。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为822.6亿元,其中819.1亿元均为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其余3.5亿元为对外担保。

 2、逾期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5,000万元,为对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的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和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互保,在农业银行贷款5,000万元,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期还款,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逾期未还。后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委托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接手,处理中国华源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重组问题,目前尚在处理中,绿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尚未得到重组方案,故未履行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5-062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6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监事2人,监事应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李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均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详见临2015-063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5-063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修订:

 原:“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现修订为:“第一条 宗旨

 为规范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原:“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由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秘书(兼职)协助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监事会印章。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现修订为:“第二条 监事会秘书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监督权。监事会的日常事务由监事会秘书负责处理。”

 原:“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办公室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现修订为:“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秘书应当向全体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秘书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

 原:“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办公室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三日内,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办公室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现修订为:“第五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秘书或者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秘书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十日内,监事会主席应当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否则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原:“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现修订为:“第七条 会议通知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秘书应当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将盖有监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全体监事。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原:“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办公室。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现修订为:“第九条 会议召开方式

 监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在保障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经召集人(主持人)、提议人同意,也可以采取现场与视频、电话等其他方式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会议可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但监事会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应当向与会监事说明具体的紧急情况。在通讯表决时,监事应当将其对审议事项的书面意见和投票意向在签字确认后传真至监事会秘书。监事不应当只写明投票意见而不表达其书面意见或者投票理由。”

 原:“第十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现修订为:“第十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相关监事拒不出席或者怠于出席会议导致无法满足会议召开的最低人数要求的,其他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董事会秘书应当列席监事会会议。”

 增加:“第十一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亲自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原第十一条变更为十二条,之后的条款号依次顺延。

 原:“第十八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录音资料(如有)、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秘书(兼职)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现修订为:“第十九条 会议档案的保存

 监事会会议档案,包括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会议录音资料(如有)、表决票、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会议记录、决议公告等,由监事会秘书负责保管。

 监事会会议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

 原:“第十九条 附则

 本规则未尽事宜,参照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

 本规则由监事会解释。”

 现修订为:“第二十条 附则

 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本规则由监事会制订,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修改时亦同。本规则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冲突时,按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同时,及时修订并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规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

 上述修订内容已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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