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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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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吉满、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刁秀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朝阳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是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201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表项目

 ■

 2、2015年1-9月利润表项目

 ■

 3、2015年1-9月现金流量表项目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已发布临时公告且无进展的重要事项

 ■

 2、报告期内发生的其他重要事项

 ⑴ 誉衡金融服务板块初步形成

 根据公司对誉衡金服的定位,誉衡金服作为公司拓展金融板块的投资管理旗舰平台,将拓展包括互联网金融、基金、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小额贷款、第三方支付平台等领域的业务。(详见2015年6月16日发布在指定媒体的2015-078号公告《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誉衡前海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的公告》)

 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誉衡金服先后新设成立下属公司誉衡基石(深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誉衡保理,持股比例均为100%,注册资金分别为3,000万元、5,000万元。此外,为理顺金融板块的业务关系,公司将誉金所(深圳)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全资子公司誉衡金服旗下。

 截至报告期末,誉衡金服下设的互联网金融、基金、商业保理平台搭建完毕。

 ⑵ 公司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通过信托计划间接增持公司股票9,479,8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详见2015年9月22日发布在指定披露媒体的2015-119号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先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2015年9月21日,朱吉满先生通过“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中融-日进斗金1号结构化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继续增持公司股份1,446,9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

 截止报告期末,朱吉满先生通过信托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0,926,7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9%。

 ⑶ 公司以账面净资产出售吉林省靶向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靶向生物”)100%股权

 报告期内,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靶向生物100%股权以账面净资产2.49万元对外出售,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截至报告期末,靶向生物已不是公司全资子公司。

 ⑷ 鹿瓜多肽注射液被写入《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骨科分册

 公司主要产品之一鹿瓜多肽注射液,被写入由协和医院、积水潭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等多家医院编审专家编制而成的《临床路径治疗药物释义》骨科分册。该释义作为医疗机构开展临床路径管理的指导用书,对鹿瓜多肽在缩短骨折愈合时间、提高骨折愈合质量、减轻软骨破坏、抑制炎症、消肿止痛等方面给予了肯定与推荐。

 ⑸ 荣获多项荣誉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2015福布斯亚洲中小上市企业200强》;

 在证券时报、中国基金报、中国上市公司发展联盟、新财富杂志社联合主办的“中国上市公司价值评选”高峰论坛上,公司被评选为“中国中小板最具成长性上市公司十强”和“中国中小板上市公司价值五十强”;

 公司入选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评选的“第七届中国最具竞争力医药上市公司20强”,位列第10位。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吉满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5-133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23日,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短信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

 2015年10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吉满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及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下简称“指定媒体”)的2015-134号、2015-135号公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经营、财务状况及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条件。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朱吉满、王东绪、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间接认购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1、发行股票的种类及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之日起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确定为22.14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以下办法作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 = P0 - 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 = P0 / (1 + N)

 两项同时进行:P1 = (P0 - D) / (1 + N)。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0万元。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份数的计算公式如下: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行股份数=拟募集资金总额/股票发行价格。根据上述计算公式及本次为非公开发行而发行的股票价格22.14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180,668,450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发行数量随发行价格予以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10名特定投资者,拟以人民币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具体情况如下:

 ■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解锁。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00.00万元(含发行费用),所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相应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再予以置换。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在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要,不足部分将由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方案为准。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36号公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公司董事朱吉满、王东绪、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间接认购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37号公告《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董事朱吉满、王东绪、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间接认购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1、《广州市新花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银杏内酯B注射剂车间扩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澳诺(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综合车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销售终端网络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可行性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39号公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38号公告《关于与非公开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公司与珠海旭日隆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认购对象旭日隆昌为朱吉满、白莉惠控制的合伙企业,董事朱吉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公司与珠海恒益达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认购对象恒益达昌为朱吉满、白莉惠控制的合伙企业,董事朱吉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关于公司与珠海尊雅锦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认购对象尊雅锦绣为朱吉满、白莉惠控制的合伙企业,董事朱吉满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关于公司与宁波旭日九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认购对象旭日九嘉为王东绪控制的合伙企业,董事王东绪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8票,赞成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关于公司与拟设立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宏康众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代表宁波柏久长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认购对象宏康众望为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董事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关于公司与拟设立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嘉润宏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代表宁波柏久长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认购对象嘉润宏实为公司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董事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6票,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关于公司与拟设立的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睿宏嘉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代表宁波华登中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关于公司与拟设立的西藏智宸宇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沈培今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关于公司与拟设立的西藏博锐奇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茅智华和陈昊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关于公司与拟设立的西藏鼎睿宇投资有限公司的代表顾永梅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合同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向旭日隆昌等10名认购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其中,旭日隆昌、恒益达昌、尊雅锦绣等3名认购对象为实际控制人朱吉满和白莉惠夫妇控制的合伙企业,旭日九嘉为公司副董事长王东绪控制的合伙企业,宏康众望、嘉润宏实等2名认购对象为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等公司董事、管理层及核心员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发起设立的合伙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6名认购对象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40号公告《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董事朱吉满、王东绪、杨红冰、国磊峰、刁秀强为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间接认购对象,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4票,赞成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合法、高效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特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的权限,请求授予的权限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和发行时的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

 2、制定、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认购协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并授权董事长签署上述重大合同;

 3、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申报材料,回复中国证监会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反馈意见;

 4、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果,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5、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有调整,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包括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7、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8、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及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201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达成,董事会同意将预留111.92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43名激励对象,本次预留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5年10月29日。

 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独立董事就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相关公告。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45号公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田地支行申请人民币叁亿元(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为2年。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向宁波银行上海长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贰亿元提供为期二年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44号公告《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15-147号公告《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表决票数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5-139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661号)核准,本公司于2010年6月7日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500万股,由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每股发行价格为50.00元,共计募集资金175,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6,375万元后的余额168,625万元,已于2010年6月10日存入本公司招商银行哈尔滨分行黄河路支行账号为451902047910702的账户。另外,扣除其他上市费用77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67,850万元。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利安达验字[2010]1040号《验资报告》审验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66,853.16万元,两者之间的差额996.84万元是根据财会[2010]25号文,对相关上市费用进行调整的金额。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0元,并已办理了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账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结余情况:

 1、2010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2011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3、2012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2011年度超募资金项目使用资金应为11,940.15万元,实际支付10,923.08万元。因北京办公楼装修支出中用自有资金垫支1,017.07万元,公司已于2012年利用超募资金进行置换。

 4、2013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由于闲置超额募集资金部分资金定期存款尚未到期,公司使用自有资金800.00万元用于垫付哈尔滨蒲公英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款部分款项。

 5、2014年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2014年1月《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支付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2013年使用自有资金垫付的哈尔滨蒲公英药业有限公司增资扩股款800.00万元,不再由超募资金进行置换。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及超募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4年《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司拟将剩余募投项目资金及剩余超募资金全部用于支付部分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受让股权转让款,原有募投项目尚未支付完毕的款项,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募集资金及超募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账户。

 以募集资金及超募募集资金支付的上海华拓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转让款支付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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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0年6月23日,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先期投入情况已经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并出具利安达专字[2010]第1411号审核报告。

 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3,747.78万元,公司已于2010年9月2日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了上述款项。

 4、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未发生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

 5、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临时用于其他用途。

 6、未使用完毕的前次募集资金

 截至2015年9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已注销账户。原有募投项目将继续按照计划进行建设,未支付完毕的款项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四、资产认购股份后资产运行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无资产认购股份事项。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誉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日期:2015年9月30日 单位:万元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上市费用后净额167,850.00万元,历年账户累计利息收入7,027.29万元,累计项目支出174,875.52万元,扣除银行手续费1.77万元,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15年9月30日余额为0.00万元。

 注1:GMP技改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18,355.69万元,实际投入18,348.77万元,项目已于2013年1月18日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

 注2:异地建厂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24,516.27万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已投入13,790.00万元。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10,726.27万元将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支付。

 注3: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利用超募资金9,2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截至2010年11月26日已全部支付上述借款。

 注4: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利用超募资金9,820.00万元增加全资子公司哈尔滨誉衡经纬医药发展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已于2010年9月2日全额支付上述款项。

 注5: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利用超募资金13,758.00万元购置北京分公司及研发中心办公用地及房屋。截至2015年9月30日,已经支付12,942.15万元。

 注6: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利用超募资金6,500.00万元用于购买化合物SX004及其衍生药物美迪替尼的所有权,截至2015年9月30日,款项已支付完毕。其中超募资金支付5,460.00万元,剩余款项已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完毕。

 注7: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利用超募资金3,380.00万元购买广州市新花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的股权。截至2011年8月1日,已支付完毕。

 注8: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利用超募资金1,000.00万元对山东竣博医药有限公司增资。截至2011年5月19日,已支付完毕。

 注9:根据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利用超募资金6,000.00万元投资设立山东誉衡药业有限公司。截至2011年5月19日,已支付完毕。

 注10: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利用超募资金的21,000.00万元对哈尔滨蒲公英药业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截至2015年9月30日,已实际支付20,625.00万元,其中,超募账户支付19,825.00万元,自有资金支付800.00万元。

 注11: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利用超募资金42,000.00万元收购澳诺(中国)制药有

 证券代码:002437 证券简称:誉衡药业 公告编号:2015-135

 (下转B44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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