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1 证券简称:恒大高新 公告编号:2015-075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朱星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伟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万建英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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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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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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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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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在本报告期,公司与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资产抵债合同,并完成资产交接,如何处置和使用该项资产,尚在筹划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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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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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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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4年6月15日本公司与中润环能集团有限公司、王菊林、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认购及增资协议,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同意以非公开形式向投资方发行新股3200万股,本公司认购2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4.5元,本公司共出资999万元,占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18%的股份。2015年6月,根据中润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权分派实施公告,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本公司现持有444万股,按6.08元/股计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确认2699.52万元。
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星河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