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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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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吕庆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政良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巍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利润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118,25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165万元,降低4.95%;利润总额7,056万元,较上年增加6,967万元,增长7862.21%;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53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244万元,增长482.89%。主要原因是:

 (1)报告期,公司面对PVC、烧碱等产品下游市场持续低迷,同比产、销量降低、售价下跌,氯碱产品收入同比降低31.79%,产品毛利额同比降低49.47%的不利局面,通过产品结构、生产资源配置的优化和调整,加大宣传和促销力度,盐硝产品收入同比上升14.06%,毛利额同比增长39.04%,拉动公司总体营业毛利额同比增长34.84%。

 (2)主要由于停工损失和人工费用增加、以及借款计息基数增加等因素影响,期间费用同比增长14.05%,其中:销售费用影响期间费用增长1.43%,管理费用影响期间费用增长12.27%,财务费用影响期间费用增长0.35%。

 (3)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932万元,增长121.71%,主要是期末应收账款余额增加,坏账准备增加。

 (4)营业外收入同比减少304万元,降低46.79%,主要是同比进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减少。

 (5)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409万元,降低77.19%,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其与云南安宁宏华经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民事调解书》确认的利息等支出244万元。

 (6)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1,216万元,增长178.26%,主要是同比公司盈利大幅增长,计税基础增加。

 2、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478,661万元,较年初上升24.74%;负债总额286,406万元,较年初上升0.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6,915万元,较年初上升105.43%。重大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较年初上升303.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0,148万元。

 (2)应收票据较年初降低35.59%,主要原因是公司强化票据收取和转背支付的管理,降低了应收票据期末存量。

 (3)应收账款较年初上升91.04%,主要原因是工业盐等产品下游市场疲软,货款回收难度加大。

 (4)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降低30.90%,主要原因是按期摊销烧碱装置离子膜等费用。

 (5)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降低43.1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末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减少。

 (6)短期借款较年初上升58.98%,主要原因是短期融资金额增加。

 (7)应付票据较年初上升43.86%,主要原因是开具银行承兑汇票支付货款量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上升119.64%,主要原因是尚未支付的绩效薪酬等增加。

 (9)应付利息较年初降低67.91%,主要原因是支付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票利息。

 (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降低48.75%,主要原因是归还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期票据融资资金借款20,950万元。

 (11)长期应付款较年初降低100.00%,主要原因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降低40.19%,主要原因是期末将一年内需支付的内退人员薪酬重分类至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列示。

 (13)股本较年初上升50.21%、资本公积较年初上升150.52%,,主要原因是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0,148万元,其中,增加普通股股本9,331万元、增加资本公积80,817万元。

 (14)专项储备较年初上升32.02%,主要原因是当期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结余增加。

 3、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01万元,同比增长97.4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销售商品现金收款量同比增加。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855万元,净支出同比增长30.6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购置土地等投资支出增加。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2,923万元,上年同期为-7,502万元,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募集资金净额90,148万元。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以前年度征用公司生产基地昆明盐矿周边安宁片区约900亩土地(《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公告》(公告编号:2007-003)详见2007年3月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年初预付款余额5,218.92万元(重分类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该项预付土地款余额5,218.92万元。

 2、2013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3)。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云南普阳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7,838.00万元。

 3、2013年8月20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文山黄家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文山黄家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文山黄家坪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000.00万元。

 4、2013年10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详见2013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报告期公司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关联存贷款情况具体如下:

 A、票据贴现

 单位:元

 ■

 B、贷款情况

 单位:元

 ■

 C、存款情况

 单位:元

 ■

 注: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存款服务,存款利率按照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基准利率执行。

 5、2013年11月19日,公司董事会2013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3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向参股子公司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55)。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勐腊天勐对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47.00万元。

 6、2014年11月28日,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工业用地的关联交易的议案》。鉴于公司80万吨/年真空制盐工程仓储等设施占用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土地的实际情况,为规范和理清资产权属关系,符合房地合一的法规要求,同意公司以经云南省国资委备案的资产评估价值1375.7218万元,向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其座落于安宁市连然镇青武山村、土地使用证号为安国用(2006)字第0253号的出让地26304平方米(折合39.46亩)。2014年11月2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向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工业用地的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9)。2014年12月16日,公司与云南博源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2015年2月26日,公司支付该项土地购买款项1375.7218万元。2015年8月该宗地土地过户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公司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

 7、2015年3月18日,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对控股子公司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8)。截止报告期末,公司为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余额15,000.00万元。

 8、2014年9月11日,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2014年11月14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

 2014年11月7日,公司收到《云南省国资委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批复》(云国资资运[2014]286号)。2014年11月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云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5)。

 201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2014年12月25日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41810 号)。2014年12月27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中国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66)。

 2015年4月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补充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

 2015年5月12日,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及调减募集资金总额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关于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等相关公告。

 2015年6月2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

 2015年6月24日,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对象云南能投自愿延长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暨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二>的议案》,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8)、《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关于与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等相关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8月12日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2015年8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

 2015年9月1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2号),2015年9月12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082号),公司于2015年9月15日向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331.3565万股。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9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于2015年10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之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等相关公告。

 9、2015年3月14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李君发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3)。由于李君发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相关规定,李君发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李君发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10、2015年6月3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杨金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杨金友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杨金友先生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监事会之时起生效。公司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11、2015年7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2)。

 12、2015年7月11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

 13、2015年10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

 14、2015年1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云南天冶化工有限公司文山氧化铝配套建设氯碱项目一期工程全线投料试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01)。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吕庆胜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5-044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1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5-045)详见2015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2015年10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5-046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本公告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上述保证承担连带责任。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以书面及邮件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15年10月26日以通讯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八人,实出席监事八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会议以传真方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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