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刘百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百庆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马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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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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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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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较年初增长67.8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业务借款增加所致。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降低87.0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待抵扣税额较年初降低所致。
3.在建工程:较年初降低35.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处置子公司西藏濮耐,减少在建项目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较年初增长3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采矿权延续增加所致。
5.应交税费:较年初增长97.1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应交的增值税及所得税等较年初余额增加所致。
6.应付股利:较年初增长1295.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未付部分股利款项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年初降低40.59%,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款项所致。
8.应付债券:较年初增长100.23%,主要原因是本报期发行面值3亿元债券所致。
9.预计负债:较年初降低100%,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郑州汇特与肥城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未决诉讼事项在本期已消除所致。
10.专项储备:较年初增长83.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11.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降低30.65%,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末人民币贬值,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69.2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销售规模扩大及销售回款率降低所致。
13.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1037.5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处置子公司西藏濮耐,增加收益所致。
14.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04.8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5.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长126.9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款项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87.2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货款回款周期加长,收到货款速度放缓所致。
1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3245.63%,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子公司西藏濮耐投资款项3771万元所致。
18.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94.97%,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支付上期取得子公司雨山冶金款项1500万元所致。
19.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长328.2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收到处置子公司西藏濮耐投资款项3771万元所致。
20.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58.78%,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债权筹资和股权筹资较上年同期分别增加49230万元和14988万元所致。
21.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上年同期增长118.0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偿还债权筹资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0260万元所致。
2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降低38.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已分别获得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别于2015年7月1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与2015年8月28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为切实稳妥做好反馈意见的回复工作,公司分别于2015年9月17日与2015年10月20日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延期回复前述反馈意见,详见《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再次延期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
2、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已分别获得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与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依据《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与《中小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要求,截至目前,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详见《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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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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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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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225 证券简称:濮耐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