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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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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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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注: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指数收益率。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08年5月28日生效。

 2、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中规定的各项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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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合规,不存在违反基金合同和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公平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研究、交易、分配等各环节得到公平对待。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违法违规且对基金财产造成损失的异常交易行为。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三季度债券市场整体表现良好,在股票市场大幅调整和新股发行暂停的背景下,大量权益市场的资金转向配置债券产品,带动了收益率水平整体下行。分品种看,中高等级信用债表现好于利率品种;分期限看,3年以上中长期品种收益率均有明显下降,而3年以下品种表现相对平淡。同时,由于在经济增长放缓背景下,市场对信用风险的担忧上升,部分中低评级的信用品种仍然表现较差。

 债券指数方面,与二季度末相比,银行间中债总财富指数上涨2.13%,中证综合债券上涨2.27%。

 三季度本基金的投资继续保持谨慎:久期方面,我们维持中性偏短的组合久期;品种选择方面,我们仍然以流动性较好的中高等评级信用债券为重点,综合基本保持稳定。权益投资方面,我们根据对市场的判断减少了股票和可转债的仓位,为组合贡献了一定相对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三季度丰收债券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99%,低于基准3.12个百分点。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四季度债券市场,我们认为短期内通胀有望保持温和,货币政策易松难紧,中短期收益率上升空间不大;另一方面,股市调整带来的资金转移效应逐渐减弱,且近期政府促投资力度继续加大;同时,结合下半年通胀可能温和回升,外围经济复苏势头整体向好等因素,中长期收益率可能承受上行压力。

 另外,在经济增长疲软,实体经济中资金稀缺等背景下,一些过度负债或景气严重恶化的行业或企业可能引发债券市场的信用风险。因此,我们在四季度的投资中,将继续注重对于信用风险的识别和管理,更加严格地规避经营不善、投融资过于激进的企业。

 权益市场方面,我们认为在国内经济下滑压力较大、以注册制为核心的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即将推出等背景下,股市未来面临的复杂因素增加;同时,市场经历了三季度的大幅调整之后,长期配置价值有所上升;蓝筹股和中小盘新兴行业股票的估值分化仍然十分显著,存在着市场风格转换的可能。综合各方面因素,我们判断2015年四季度权益市场可能呈现指数区间震荡的格局,部分板块和公司可能存在机会。

 组合的纯债券投资方面:在久期配置上,我们将坚持平衡收益与风险的原则,在更加注重风险控制的前提下适度承担久期风险;在结构方面,以配置中短期品种为主,适时相机操作,以积极把握利率市场可能存在的机会;在类属配置上,将在严格控制信用风险的前提下,根据组合规模适度配置中高信用评级的品种。

 权益投资方面:我们将继续遵循价值投资的理念,以较为谨慎的态度进行股票和转债的投资,力求保持基金份额净值平稳增长。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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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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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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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股票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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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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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9.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之一,15华泰G1的发行人华泰证券于2014年9月6日发布公告称,华泰证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对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4]62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的主要内容为:“你公司管理的华泰紫金增强债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华泰紫金周期轮动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等多个资产管理计划在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存在同日或隔日通过交易对手实现不同计划之间间接进行债券买卖交易的情形。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于2014年6月就此事项对你公司进行行政处罚,但你公司并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责令你公司予以改正。”

 对该债券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长期跟踪研究该公司,认为华泰证券是国内较大的证券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势头良好。从处罚公告中知悉,华泰证券违反的管理规定对华泰证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偿债能力并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行政处罚对该债券的投资价值不产生重大影响。该债券的投资已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中的其它证券本期没有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证券。

 5.10.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0.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数字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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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注:(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5日申购本基金份额27,123,869.80份。

 (2)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1)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5日申购本基金份额27,123,869.80份。

 (2)本基金管理人投资本基金的费率标准与其他相同条件的投资者适用的费率标准相一致。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一)《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鹏华丰收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原文)。

 8.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第43层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基金管理人营业时间内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或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phfund.com)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已开通客户服务系统,咨询电话:4006788999。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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