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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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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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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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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②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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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国债指数收益率×4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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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12日生效,本基金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的6个月。截至建仓期结束,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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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或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证监会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完善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监控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形成了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

 对于场内交易,公司启用了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在指令分发及指令执行阶段,均由系统强制执行公平委托;此外,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对于场外交易,公司完善银行间市场交易、交易所大宗交易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交易分配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公平交易制度得到良好的贯彻执行,未发现存在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可能的异常交易情况,不存在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3季度我们提高组合运作灵活度,加大对组合仓位的调整力度,对组合中的行业个股进行灵活调整。九月中旬我们将仓位大幅提升,方向主要为前期超跌的成长型个股以及估值较低的金融类板块。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9月30日,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753元,本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为-9.6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67%。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市场经过前期的大幅下跌,随着场外配资的清理进入尾声,相当部分个股估值也进入合理区间。市场短期利空因素较为有限,存在着一定的反弹空间。未来的投资方向仍然将围绕符合政策方向的新兴产业个股以及低估值品种。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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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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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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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以避险保值和有效管理为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谨慎适当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本基金在进行股指期货投资中,将分析股指期货的收益性、流动性及风险特征,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期货合约,通过研究现货和期货市场的发展趋势,运用定价模型对其进行合理估值,谨慎利用股指期货,调整投资组合的风险暴露,及时调整投资组合仓位,以降低组合风险、提高组合的运作效率。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2015年8月26日公告,于2015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渝证调查字2015004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9月12日公司公告,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2号)。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通证券”,证券代码600837)2015年1月16日公告,因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的问题,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2015年8月25日公告,于2015年8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津证调查字【2015011】号)。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5年9月11日公司公告,2015年9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3号);2015年9月12日公告,因未按要求采集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未能确保客户交易终端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读性,未采取可靠措施采集、记录与客户身份识别有关的信息,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警告,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28,653,000元,并处以85,959,000元罚款。

 本基金投资上述公司发行证券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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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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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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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015年7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6月30日基金资产净值公告》。

 2、2015年7月2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新宁物流”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3、2015年7月4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4、2015年7月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英唐智控”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5、2015年7月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赢时胜”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6、2015年7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高管及基金经理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的公告》。

 7、2015年7月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8、2015年7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2季度报告》。

 9、2015年7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2015年7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1、2015年7月2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2015年第1号)》。

 12、2015年7月2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13、2015年7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5年7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5、2015年8月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16、2015年8月13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微动利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7、2015年8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的公告》。

 18、2015年8月2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半年度报告》。

 19、2015年8月2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养老金账户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旗下基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015年8月28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并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基金业务安排的提示性公告》。

 21、2015年9月1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2、2015年9月16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3、2015年9月17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变更代销机构的公告》。

 24、2015年9月29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了《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业务、同时参加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9.1.3《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9.1.4《民生加银城镇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1.5法律意见书;

 9.1.6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9.1.7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备查文件存放于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住所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投资者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备查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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