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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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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宝兴业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7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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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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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2003年7月15日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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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自基金成立日期的6个月内达到规定的资产组合,截至2004年1月15日,本基金已达到合同规定的资产配置比例。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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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任职日期以及离任日期均以基金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实施细则、《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由于部分持有债券到期,宝康灵活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在短期内出现过投资于股票、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低于80%的情况。发生此类情况后,该基金均在合理期限内得到了调整,没有给投资人带来额外风险或损失。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通过严格执行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股票库管理制度、中央交易室制度、防火墙机制、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每日交易日结报告、定期基金投资绩效评价等机制,确保所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和环节得到公平对待。同时,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内部制度要求,分析了本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之间的整体收益率差异、分投资类别(股票、债券)的收益率差异以及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同向交易的交易价差;分析结果未发现异常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发生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自2015年六月下旬开始,A股市场上演了一轮快速上涨后暴跌的行情,整个三季度,A股出现了一轮历史罕见的快速巨幅下跌。三季度中,沪深300下跌28.39%,上证指数下跌28.63%,中小板指数下跌26.57%,创业板指数下跌27.14%,自六月中旬以来,创业板指数下跌幅度最大,中小市值和创业板股票跌幅靠前。此轮市场下跌的背后主要原因仍是此前股票涨幅和融资盘积累过大导致,市场走势转变之后,市场情绪由此前的极度亢奋迅速转变成极度恐慌。

 回顾六月份以来的操作,本基金在市场高位处逢高减持,降低仓位,整个三季度都基本维持了四成左右仓位,而跌幅较大的创业板持仓较少。预计未来我们将坚持大小盘兼顾的投资策略,保持本基金操作灵活、追求长期稳健收益的目标。经过此前大幅下跌,市场的风险已经得到大幅的释放,市场已经进入了可以操作的阶段,预计未来我们的操作将越来越积极。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报告期内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7.2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9.16%,基金表现落后于比较基准8.0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2015年四季度,我们仍然对以创业板代表的新兴产业板块保持乐观态度。尽管中国经济整体增速在缓慢放缓,但经济结构调整的方向日益明显,互联网经济、环保、消费升级、医疗养老等产业方向正在蓬勃发展,这些行业的长期前景依然乐观。就市场而言,A股二季度市场的非理性繁荣在三季度以暴风骤雨般的下跌而结束,市场正在缓慢进入理性阶段,长期的投资机会逐渐增加。

 就长期而言,我们对中国经济转型所带来的投资前景充满信心,但就未来一段时期国内的经济环境而言,形势依然复杂: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房地产泡沫以及人民币汇率等问题依然是宏观决策的核心问题;但宽松的货币政策环境和中央政府经济改革的决心又使得投资者感到某种欣慰。预计在种种利多和利空的纠结之中,市场仍可能大幅波动,在下阶段完成建仓期之后,我们将继续保持此前小心谨慎的投资风格,仓位较为灵活;标的选择上将紧密跟踪各行业景气度变化,精选优秀的公司并长期持有,分享这些公司中长期业绩快速增长带来的丰厚回报。本基金将继续保持本基金一贯的灵活操作风格,以追求基金长期稳定业绩。感谢基金持有人一直以来对我们的支持,我们将继续勤勉尽责,努力为持有人创造好的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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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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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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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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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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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中国平安控股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于2014-12-8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103号。处罚原因是平安证券出具的保荐书存在虚假记载,且未审慎核查海联讯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平安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400万元,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867万元,并处以440万元罚款。

 本基金管理人通过对上述上市公司进行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分不会对公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股票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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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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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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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

 注:交易日期为确认日期,交易金额为确认金额。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28日发布《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业绩比较基准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修改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6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35%”。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中国证监会批准基金设立的文件;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华宝兴业宝康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基金管理人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种公告;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以上文件存于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办公场所备投资者查阅。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查阅或下载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托管协议及基金的各种定期和临时公告。

 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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