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2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4、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0月26日下午2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0月25日15:00至2015年10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建先生。

 6、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83,704,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99%。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委托代理人共2名,代表股份183,704,60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1.399%;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逐项审议了相关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并对董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新当选的董事为:吴建先生、施晓越先生、沙明军先生、LOH Swee Peng先生、李晓琴女士、谢贵兴先生、俞汉青先生、陈议先生和沈蓉女士,共计9人,其中俞汉青先生、陈议先生和沈蓉女士为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为:

 议案1、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选举吴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吴建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吴建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2选举施晓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施晓越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施晓越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3选举沙明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沙明军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沙明军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4选举LOH Swee Peng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LOH Swee Peng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LOH Swee Peng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5选举李晓琴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李晓琴女士,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李晓琴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1.06选举谢贵兴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谢贵兴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谢贵兴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议案2、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选举俞汉青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俞汉青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俞汉青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02选举陈议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陈议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陈议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2.03选举沈蓉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沈蓉女士,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沈蓉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并对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进行了表决。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新当选的股东代表监事为:汤敏女士、徐永华先生。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股东代表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表决结果为:

 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3.01选举汤敏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汤敏女士,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汤敏女士,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3.02选举徐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徐永华先生,获得表决权同意183,704,603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表决结果为通过。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徐永华先生,获得中小投资者表决权同意0股,同意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以上当选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戴益明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审议通过议案4、《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183,704,60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江苏洲际英杰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3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亲自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建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吴建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施晓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

 施晓越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细则,董事会选举产生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具体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吴建、李晓琴、俞汉青;吴建任主任委员;

 提名委员会:俞汉青、吴建、陈议;俞汉青任主任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议、吴建、沈蓉;陈议任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沈蓉、谢贵兴、陈议;沈蓉任主任委员。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吴建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三年。

 吴建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谢贵兴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谢贵兴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谢贵兴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孙建成先生、李晓琴女士、林波先生、谢贵兴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三年。

 孙建成先生、林波先生简历附后。李晓琴女士、谢贵兴先生简历详见201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裁提名,同意聘任李晓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三年。

 李晓琴女士简历详见2015年10月10日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顾琪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三年。

 顾琪女士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

 刘聪先生简历附后。

 刘聪先生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513-80100206

 传真:0513-80100206

 电子邮箱:rbgf@rainbowc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附件 简历

 1、孙建成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船舶与海洋工程师;1992年起先后任津通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主任、总经理助理,2004年起先后任南通虹波重工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副总经理、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4年6月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江苏普腾停车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孙建成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孙建成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2、林波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8月出生,高级经济师,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林波先生有着20多年国内船舶制造企业运营管理经验。2003年前就职于浙江船厂,先后担任车间主任、生产部部长、总经理助理等职;2003年3月至2012年10月就职于国内知名海工船企江苏太平洋造船集团,先后担任其子公司扬州大洋造船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子公司浙江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2007年至2009年兼任太平洋造船集团副总裁,2011年1月至2012年10月担任太平洋造船集团首席运行官;2013年9月起担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润邦海洋工程装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

 林波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林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3、顾琪女士,1979年8月出生,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1997年起先后任南通博恩鞋业有限公司成本会计、南通威和船用配件有限公司总账会计、南通新江海联合会计事务所审计员、南通虹波重机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南通威望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2009年10月至2011年3月曾任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监事。现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顾琪女士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顾琪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4、刘聪先生,1982年3月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起先后任山东鲁南制药集团生产管理员、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经理,2010年10月起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投资经理,拥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

 刘聪先生持有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刘聪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任何形式的惩罚,也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任何形式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4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2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汤敏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汤敏女士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证券代码:002483 证券简称:润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5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润邦股份,证券代码:002483)自2015年9月30日上午开市时起停牌,详见2015年10月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9)。根据相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和2015年10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86、2015-090)。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的相关工作,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该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结果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