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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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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10   股票简称:传化股份   公告编号:2015-083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2日、2015年10月23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董事会对公司自身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发生异动情况进行了电话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分别于2015年6月12日、2015年6月20日发布了《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修订稿等相关公告,详细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6月1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

 2015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并于2015年6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

 2015年9月18日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有条件通过。并于2015年9月1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进行披露。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截至本公告日,未有需要更正或补充披露的事项。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指本公告中第二部分第1条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关的其他风险详见《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传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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