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顺鑫农业”)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230号文核准。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
2015年10月23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询价利率区间为3.50%-4.90%。根据网下向机构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00%。
发行人将按此票面利率于2015年10月26日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公开发行(网上发行代码为“101651”,简称为“15顺鑫02”),于2015年10月26日至10月28日面向机构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5年10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10月26日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10月26日
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