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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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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稳步推进
王小伟

 □本报记者 王小伟

 

 “十二五”时期,中国证监会加大资本市场与证券期货行业双向开放力度,深化监管执法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市场合作交流,对外开放取得丰硕成果。

 一是进一步提高资本市场对外开放水平。“十二五”时期,我国顺利开通沪港通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简称“沪港通”)试点;同时,中国证监会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内企业到境外发行上市;继续扩大证券期货行业双向开放,推出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制度,完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税收政策,继续扩大外资对中国证券期货业的参与度;支持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在上海自贸区内注册设立专业子公司和分支机构;以原油期货上市为突破口,积极引入境外交易者和经纪机构参与国内期货市场,同时建设国际化交易结算平台;稳步扩大对港澳台开放;支持符合条件的内地期货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并在港依法开展业务。

 截至2015年6月,共有113家香港券商和94家内地券商参与沪港通交易,内地投资者开通港股通交易权限账户近70万户;沪港通和港股通交易金额分别达到10052.99亿元人民币和4139.86亿元人民币。

 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205家境内股份有限公司到境外上市,融资总额2444.43亿美元;共有外资参股类证券公司11家、基金管理公司46家、期货公司3家;已批准3家香港中介机构参股内地期货公司;内地分别有23家证券公司、6家期货公司、22家基金管理公司在香港设立分支机构;批准29家台资金融机构的QFII资格,批准4家台资金融机构在内地设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2011年至2015年6月底,中国证监会累计新批准185家QFII和165家RQFII,外汇局新批准QFII额度558亿美元、RQFII额度3909亿元人民币。

 二是跨境监管合作取得进展。中国证监会在“十二五”时期加强监管执法方面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各项工作,自2012年5月起担任多边备忘录监督小组副主席,于2013年加入IOSCO负责证券期货监管标准制定的全部8个政策委员会,并担任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副主席,加入长期融资专项工作组,并承办了IOSCO第三十七届年会。

 此外,中国证监会还加入金融稳定委员会(FSB)场外衍生品工作组和场外衍生品数据汇总方法研究小组,参与第七期场外衍生品市场监管改革进展报告、场外衍生品数据汇总方法可行性研究报告起草等工作。

 截至2014年年底,中国证监会共与55个国家(地区)的证券期货监管机构签署了59个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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