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0 证券简称:南 京 港 公告编号:2015-040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熊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跃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灯富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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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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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末至季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 是 √ 否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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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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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加62.01%,每股收益比去年同期增加61.06%,主要是因为公司营业收入和投资收益增加所致。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均比去年同期有所增加。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139.02%,主要是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增加,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大幅下降使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下降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因接到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通知,正在研究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的方案,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南京港,证券代码:002040)已于2015年7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25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于2015年8月1日、8月8日、8月15日、8月22日、8月29日、9月9日、9月16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024、025、031、032、033、035)。经确认,公司本次拟筹划的重大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拟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方式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南京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集团”)及相关方持有的南京港龙潭集装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集公司”)的股权,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于2015年9月30日披露了《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
目前,公司有关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正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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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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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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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熊俊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