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25日起停牌,并分别于2015年9月26日和2015年10月23日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要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6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临2015-057和临2015-058)。
截至目前,中介机构正深入开展对上市公司及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工作,因相关程序仍在进行中,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审计、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宏达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