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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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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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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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65%×上证180指数+35%×中信标普国债指数,业绩比较基准在每个交易日实现再平衡。
2、因“中信标普全债指数”停止发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上证180指数收益率*65%+中债固定利率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35%。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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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基金合同第八条(三)投资范围及对象的规定:本基金投资股票的比例为35-80%, 投资债券和短期金融工具的比例为20-65%,同时保持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大于或等于5%。本基金于2004年6月1日成立,自基金成立日起3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相关比例均符合上述规定的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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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以及历任基金经理的离任日期为公司相关会议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标准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中关于证券从业人员范围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声明: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各项实施准则的规定以及《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基金法律文件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以及投资运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以下简称“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公司建立了所有组合适用的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定明确的备选库建立、维护程序。公司拥有健全的投资授权制度,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总监、投资组合经理等各投资决策主体的职责和权限划分,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可以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公司的相关研究成果向内部所有投资组合开放,在投资研究层面不存在各投资组合间不公平的问题。公司交易部在报告期内,对所有组合的各条指令,均在中央交易员的统一分派下,本着持有人利益最大化的原则执行了公平交易。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公司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确因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或流动性等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公司要求相关投资组合经理提供决策依据,并留存记录备查,完全按照有关指数的构成比例进行投资的组合等除外。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各项交易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有关要求执行,本公司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三季度,稳增长政策加码,地产回暖,但经济企稳基础不牢,财政货币宽松方向不变。由于外汇流出以及清查违法配资的影响,A股市场大幅下挫。本季度创业板指数下跌27.14%,上证综指下跌28.63%。本基金在三季度适度降低股票仓位,调整了行业配置结构,增加了农业和消费类股票的配置比例。
2015年三季度,利率债收益率总体持续下行,长端利率债下行幅度达35-40bp。三季度经济持续下行,信贷投放增长,社会融资增速平稳。货币政策方面,8月初央行汇率政策的调整导致人民币一次性快速贬值带来一定流动性压力,8月底央行降息降准释放流动性提振经济。尽管三季度专项金融债发行,叠加第3批地方债置换,利率债供给承压,但流动性环境宽松带来收益持续下行。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7887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3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8.66%,基金净值表现好于业绩比较基准,幅度为2.3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降低了股票资产的配置比例,同时消费类股票表现好于大盘走势。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四季度,宏观经济将步入筑底阶段,经济增速预计将继续放缓,财政托底经济增长的政策将陆续出台。鉴于对政策、经济和资金面的判断,我们认为四季度会有一波反弹机会,并且高成长的股票会反弹较多,在此期间我们会积极参与其中。
在海内外宏观经济、资本市场环境错综复杂的背景下,我们还将坚持从基本面的角度出发,结合中国经济的发展阶段,综合消费升级、互联网渗透、产业升级、节能环保等多维度因素,寻找有长期增长潜力的公司进行投资,以获取更好的收益并规避市场调整所带来的风险。
展望四季度债券市场,在经济仍然疲弱,货币政策宽松的背景下,较多的资金寻求有限的收益相对高的资产,利率债收益率水平比较难出现大幅抬升;但利率债收益率已接近近几年新低,如果经济不出现快速下行,收益率的下行空间也有限,目前的收益率水平反映了部分对经济的悲观预期。在四季度收益率可能有震荡行情,如果收益率继续下行,将会降低部分债券仓位。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根据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要求,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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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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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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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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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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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合约。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合约。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本基金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除金亚科技(股票代码300028)外其他证券的发行主体未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不存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5年6月6日公告,金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周旭辉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对该股票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本基金管理人看好金亚科技布局电子竞技行业将带来股价的上涨;经过与管理层的交流以及本基金管理人内部严格的投资决策流程,该股票被纳入本基金的实际投资组合。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本基金管理人从制度和流程上要求股票必须先入库再买入。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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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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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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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总申购份额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3、《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4、《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6、《招商先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8.2 存放地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深圳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8.3 查阅方式
上述文件可在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互联网站上查阅,或者在营业时间内到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查阅。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87-9555
网址:http://www.cmfch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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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