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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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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间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9月30日。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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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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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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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65%×富时中国A600周期行业指数+35%×上证国债指数。

 上证国债指数选取的样本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除浮息债外的国债品种,样本国债的剩余期限分布均匀,收益率曲线较为完整、合理,而且参与主体丰富,竞价交易连续性更强,能反映出市场利率的瞬息变化,客观、真实地标示出利率市场整体的收益风险度。

 富时中国A600周期行业指数是从富时中国A600行业指数中重新归类而成,成份股按照全球公认并已广泛采用的富时指数全球行业分类系统进行分类,全面体现周期行业类别的风险收益特征。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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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及截止报告期末各项投资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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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中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相关公告中披露的日期。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没有出现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公平交易制度和流程,并严格执行制度的规定。在投资管理活动中,本基金管理人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平等机会;严格执行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的隔离;在交易环节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并确保公平交易可操作、可评估、可稽核、可持续;交易部运用交易系统中设置的公平交易功能并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严格执行所有指令;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交易,交易部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机会。风险管理部事后对本报告期的公平交易执行情况进行数量统计、分析。在本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利益输送、不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异常交易的监控与报告制度,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控,风险管理部定期对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分析评估,向公司风险控制委员会提交公募基金和特定客户资产组合的交易行为分析报告。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的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均不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在本报告期内也未发生因异常交易而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第三季度市场出现了大幅度下跌,7月初在清理杠杆资金的影响下,上证综指和创业板指数均大幅度下跌,这种趋势一直持续到7月8日,随后在国家队救市的影响下市场出现了大幅反弹,之后一直保持宽幅震荡的态势,8月17号,在汇改和人民币贬值预期的冲击下,市场再度恐慌,7个交易日从4000点跌到2850,随后低位震荡;与上半年不同的是,整个3季度市场并无持续强势的主题,前期国防军工板块较强,随后是国企改革,季度末过渡到新能源汽车和计算机传媒;

 在7月初,基金将保持流动性作为重要的目标,减持了流动性较差的中小板和创业板股票,降低了组合的仓位,在8中下旬,判断市场在连续两轮大幅下跌之后风险阶段性释放比较充分后,考虑到风险偏好和无风险利率短期大幅变化的可能性不大,景气度将是市场表现差异的核心,因此大幅增加了新能源汽车、传媒、移动营销等相关板块的标的。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止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99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5.97%,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20.91%。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市场的两轮下跌主要有如下几个原因:1)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引发了人民币大幅度贬值和资本外流的预期。2)预期美联储加息会引发中国经济更大的风险。3)监管部门清理伞型信托等配资工具。4)担忧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会滞后于形势。5)一个长期的因素是经济增速的持续下行。

 到目前为止,这几个因素都有改善。1)资本外流的速度受到明显抑制。英国和中国签订货币互换协议会增强人民币币值的稳定性。2)考虑到中国金融市场波动对全球的影响,美联储暂缓加息。美国的态度很合作,避免了人民币币值失控性贬值的可能性。3)监管部门清理配置的工作采取了非一刀切的方式,并且整体清理已经进入尾声,对市场的负向影响已经不大。4)货币当局及时降准降息。流动性宽松的格局得以维持。未来基建投资力度也可能加大。不利因素是,经济下行的趋势并没有改变。

 综上,市场已经由极度恐慌向阶段性平稳在过度,这一阶段价值股的超额收益已经结束,成长股是当下组合配置的主要方向,结合我们对相关行业成长周期和景气度的研究,未来一个季度本基金将选择新能源汽车和新兴消费(传媒、旅游等)作为基金配置的重点方向,如果改革进度超预期引致市场风险偏好进一步上行,那么主题股票的超额收益将体现出来,如果出现不可预知的风险造成下行趋势,则选择价值股+优质成长股做防御。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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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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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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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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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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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债券明细为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持有的全部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股指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于国债期货。该策略符合基金合同的规定。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没有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欣旺达(300207)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该公司控股股东王明旺及一致行动人新余市欣明达投资有限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规、控股股东王威因减持公司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规,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15087、15088、15089号)。欣旺达于2015年8月21日发布《中国证监会依法严厉查处上市公司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法减持案件》公告,中国证监会拟对该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王明旺进行处罚。

 基金管理人分析认为,欣旺达7月份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原因是实际控制人涉嫌信息披露违规,体现了该公司此前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与不足,但公司自查及改正的态度是端正的,后续处理的情况也基本明朗,该事件不会影响公司后续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我们判断公司本身的经营趋势向好,收入和利润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在电子产业和新能源车方向都有快速的业务成长,在前沿业务储能方面也有业务储备,公司整体呈现良好的发展态势。与此同时,公司实际控制人也在三季度持续进行了增持活动,体现了管理层对上市公司的信心。因此,基金管理人经审慎分析,在本报告期内继续保持对其的投资。

 本基金投资的其余前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也没有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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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未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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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的情况。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的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本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关于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基金类型以及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基金名称由“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证券投资基金”变更为“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相应变更,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

 2.本公司于2015年8月15日发布《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聘任刘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泰达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周期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稳定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9.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住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人可通过指定信息披露报纸(《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或登录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址(http://www.mfcteda.com)查阅。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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