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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燕隆乳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燕隆乳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了理财产品,相关信息如下:
一、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5年3月3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该事项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内有效,资金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股东大会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购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2015年10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基本信息
(1)产品名称:广发证券收益凭证——“收益宝”1号
(2)产品类型: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
(3)发行人:广发证券
(4)认购金额:15,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5)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6)产品期限:2015年10月14日(起息日)-2015年10月27日
(7)投资收益率:3.3%(年化)
(8)税费:本产品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2、产品风险揭示:
(1)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风险
①市场风险。本期收益凭证产品可能挂钩特定标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债权、信用、基金、利率、汇率、指数、期货及基础商品。当收益凭证产品挂钩的特定标的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可能导致投资者(即“燕隆乳业”,下同)的收益凭证本金及利息发生损失。
②流动性风险。在交易协议约定的提前终止、回购或转让条款下,投资者可能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丧失其它投资机会的风险。
(2)发行人的相关风险
①流动性风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对证券公司风险管理的相关要求,广发证券目前的流动资金可以满足日常运营及偿付到期债务的需求。但如出现流动性短缺、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的情况,在收益凭证产品到期时可能无法及时、全额支付,可能导致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②信用风险。收益凭证产品以广发证券的信用发行。在收益凭证存续期间,广发证券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将按照《破产法》规定的破产清算程序,在依法处置广发证券财产后,按照一般债权人顺序对投资者进行补偿。因此,在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的收益凭证产品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交易协议约定偿付。
③操作风险。由于广发证券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认购、交易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投资者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④信息技术系统风险。广发证券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可能影响广发证券业务顺利开展。
(3)政策法律风险
因国家宏观政策、金融政策、地方政府政策发生变化,或者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法律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广发证券产生不确定性影响,进而对广发证券正常的经营活动及收益凭证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4)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
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监管部门暂停或停止柜台交易等意外事件的出现,可能对收益凭证产品的成立、投资运作、资金返还、信息披露、公告通知等产生影响,导致收益凭证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广发证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5)信息传递风险
投资者可通过广发证券指定的交易终端等渠道,及时了解收益凭证产品的相关信息和公告,并充分理解柜台交易规则。如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对交易规则的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本期收益凭证特有风险
本期收益凭证产品所属类型为保本型固定收益凭证。从本产品整体运作和交易协议的约定来看,本产品属低风险品种。
(7)《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中揭示的其他风险。
(二)购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2015年10月,燕隆乳业共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100万元,分三笔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1、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T+0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
(3)认购金额:15,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5)产品期限:2015年10月14日(起息日)-2015年10月27日
(6)收益率:2.2%(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2、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T+0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
(3)认购金额:50,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5)产品期限:2015年10月-2015年11月
(6)收益率:3.3%(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3、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6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T+0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
(3)认购金额:56,000,000元(币种:人民币)
(4)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5)产品期限:2015年10月-2015年12月
(6)收益率:3.3%(扣除理财产品费用后可获得的年化收益率)
3、风险揭示
燕隆乳业购买的前述理财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包括但不局限于以下风险:
(1)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本金和理财产品说明书及《产品证实书》明确承诺的收益率,投资者(即“燕隆乳业”,下同)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2)市场风险:受各种市场因素,宏观政策因素等的影响,本理财产品所投资的未到期资产的市场价值可能下跌,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不提供开放日之外的赎回机制,投资者在理财期限内没有提前终止权。
(4)信用风险:中国银行发生信用风险如被依法撤销或被申请破产等,将对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及理财收益产生影响。
(5)提前终止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中国银行有权单方面主动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可能会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6)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行。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如因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非中国银行原因的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因未及时获知信息而错过资金使用和再投资机会等)全部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其他风险:如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相关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9)最不利投资情形: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被中国银行提前终止,投资者按照本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获得从产品收益起算日到提前终止日之间的收益和全部理财本金。
(10)《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及《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揭示的其他风险。
三、关联关系
公司及燕隆乳业与广发证券、中国银行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业经核查确认,前述理财产品均属于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所述“风险投资”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经评估后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通报公司审计部、公司董事长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将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燕隆乳业本次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保收益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要,不会影响正常资金周转。
2、燕隆乳业通过进行适度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本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5年2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2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2、2015年3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万元、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3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及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3、2015年4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1,8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4、2015年4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4月到2015年6月。该产品已到期,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5、2015年5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湛江燕塘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湛江燕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万元,向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5月到2015年8月。该产品已到期,湛江燕塘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6、2015年6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该产品已到期,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7、2015年6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6月到2015年9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8、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8月。该产品已到期,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9、2015年7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万元,向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申购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0、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9月。该产品已到期,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1、2015年7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6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7月到2015年10月。该产品已到期,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2、2015年8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3,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8月到2015年10月。该产品已到期,燕隆乳业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3、2015年8月,湛江燕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万元,向农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8月到2015年11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4、2015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600万元,向民生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9月到2015年10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5、2015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9月到2015年10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6、2015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2,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9月到2015年10月。该产品已到期,公司已按协议收回本金及理财收益。
17、2015年9月,湛江燕塘使用闲置自有资金5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9月到2015年12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8、2015年9月,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3,000万元,向交通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9月到2015年10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19、2015年10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广发证券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10月14日到2015年10月27日。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20、2015年10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10月14日到2015年10月27日。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21、2015年10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10月到2015年11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22、2015年10月,燕隆乳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5,600万元,向中国银行购买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从2015年10月到2015年12月。目前,该产品尚未到期。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过去12个月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15,200万元,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4,000万元。(含本公告披露的理财产品购买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交易协议》;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益凭证风险揭示书》;
3、《广发证券资金对账单(人民币)》;
4、《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认购委托书》;
5、《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说明书(机构客户)》;
6、《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7、《中银保本理财-按期开放理财产品证实书》;
8、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