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6月26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发行3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事项。详情请见日期为2015年3月24日和2015年6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chinamoly.com)相关公告。
一、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情况
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5]CP323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后续发行应提前2个工作日向交易商协会备案。
二、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
根据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CP323号)文件,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成功发行了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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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洛阳栾川钼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