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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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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游志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清娴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红莉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一)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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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二)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较期初减少3,613.32万元,减少比例30.02%,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多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51.60万元,减少比例91.17%,主要系年初应收票据到期所致;

 预付款项期末较期初增加1,453.56万元,增长比例48.35%,主要系支付的项目款项未验收结算所致;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长5,415.07万元,增长比例48.11%,主要系本期未完工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长期应收款期末较期初减少420万元,减少比例34.72%,主要系本期收回部分对应项目款所致;

 固定资产期末较期初增长11277.82万元,增长比例46.61%,主要系基建工程结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7,641.30万元,减少比例59.68%,主要系基建工程结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较期初减少773.76万元,减少比例94.57%,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减少所致;

 短期借款期末较期初增长1,980万元,增长比例990.00%,主要系本期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应付票据期末较期初减少373.93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系年初应付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预收款项期末较期初增长4,814.59万元,增长比例125.09%,主要系期初预收款项目本期未达到验收节点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较期初减少584.55万元,减少比例48.52%,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预提的绩效工资所致;

 应交税费期末较期初减少315.37万元,减少比例46.74%,主要系本期缴纳期初应缴的所得税所致;

 应付利息期末较期初增长1.02万元,增长比例198.7%,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增加从而增加利息所致;

 应付股利期末较期初减少5.06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系本期支付期初未支付的股利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较期初减少910.79万元,减少比例50.91%,主要系本期支付成都七建工程公司保留金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53.97万元,增长比例61.36%,主要系银行定期存款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9.45万元,增长比例104.81%,主要系本期按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金额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3.19万元,减少比例100%,主要系本期投资的企业无经营业绩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614.81万元,减少比例55.33%,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收益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78万元,增长比例606.88%,主要系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增加所致;

 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2.74万元,增长比例39.42%,主要系本期利润总额增加使应纳所得税额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1,239.39万元,减少比例37.73%,主要系本期按合同进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5,685.89万元,增长比例42.79%,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减少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4,556.75万元,增长比例178.22%,主要系本期收到银行短期借款以及本期未进行现金分配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2015年9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通过。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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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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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游志胜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46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15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董事杨红雨女士因生病未能出席,委托董事范雄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全文》登载于2015年10月24日的巨潮资讯网,《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正文》登载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15-048)。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四川大学因提升办学条件和改善校园交通及安全管理的需要,已向公司采购巨幕立体科普影院系统、校园交通综合治理系统,预计还将向公司采购基于三维人脸识别的学生宿舍智能门禁系统等产品。预计到2015年底,公司因向四川大学提供劳务或产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会超出年初预计额度。为此,将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从年度的2,400万元(含)调整为不超过3,100万元(含)。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在四川大学任职的关联董事游志胜、李彦、杨红雨均回避本次表决。

 《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登载于2015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事项已事先取得了公司独立董事的认可。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关于本次调整与四川大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全文登载于2015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47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监事会主席于2015年10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公司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在四川大学任职的关联监事宋江洪回避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2015年公司和四川大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将超过年初预计额度。公司调整与关联方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49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调整与关联方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公司年初预计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已经2015年3月4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

 本次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已经2015年10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在四川大学任职的关联董事游志胜、李彦、杨红雨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全文登载于2015年10月24日巨潮资讯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属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整关联交易额度原因

 四川大学因提升办学条件和改善校园交通及安全管理的需要,已向公司采购巨幕立体科普影院系统、校园交通综合治理系统,预计还将向公司采购基于三维人脸识别的学生宿舍智能门禁系统等产品。预计到2015年底,公司因向四川大学提供劳务或产品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会超出年初预计额度,需要及时调整年初的关联交易的额度预计。

 (三)调整后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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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年初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与四川大学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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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四川大学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也是国家“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的大学,其法定代表人为谢和平,开办资金为128,624万元,住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四川大学目前持有公司股票10,4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53%,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四项规定的关联法人。同时,公司现任董事游志胜、李彦、杨红雨,监事宋江洪、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宋万忠、副总经理刘健波、总工程师张建伟均任职于四川大学。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四川大学作为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有着很强的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信誉。目前公司已与其建立了成熟、规范、稳定、运行良好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双方近年来相互之间存在多次项目委托、研发合作,从未出现履约纠纷。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四川大学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目的

 2015年,因共同承担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相互提供劳务和采购产品,公司和四川大学仍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作为企业牵头承担的部分国家和省市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中,四川大学是主要参与单位,公司需向四川大学转拨科研经费;公司自筹经费投入的研发项目以及拟申报的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中,也有部分研发工作外包给四川大学,表现为四川大学向公司提供劳务。

 公司参与了四川大学作为牵头单位申请的国家、省、市和军工科研项目,以及科研基地建设,相应经费需由四川大学拨至公司;以及四川大学及其下属单位可能向公司采购产品或劳务,表现为公司向四川大学提供劳务。

 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下,公司和四川大学长期以来通过“产学研”合作实现了良性发展。

 (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四川大学的关联交易依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经营活动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历年向四川大学的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向四川大学采购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均较低,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本公司在执行上述合同时独立决策、自主经营,不依赖任何关联方,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事前将上述议案事项报告了独立董事;公司调整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公司调整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我同意将《关于调整公司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调整与关联方四川大学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决策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交易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对公司调整与四川大学201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川大智胜 公告编号:2015-048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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