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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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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基金管理人: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3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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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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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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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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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建仓日自2011年8月1日至2012年1月31日,建仓日结束时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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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上述任职日期、离任日期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外披露的任免日期填写。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职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本基金管理人通过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基金运作。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没有发生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拟定的《信诚基金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行动实际落实公平交易管理的各项要求。各部门在公平交易执行中各司其职,投资研究前端不断完善研究方法和投资决策流程,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投资决策机会,建立公平交易的制度环境;交易环节加强交易执行的内部控制,利用恒生交易系统公平交易相关程序,及其它的流程控制,确保不同基金在一、二级市场对同一证券交易时的公平;公司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公平交易分析系统,在事后加以了严格的行为监控,分析评估以及报告与信息披露。当期公司整体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有违背公平交易的相关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与其它投资组合之间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报告期内,未出现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交易(完全复制的指数基金除外)。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3季度, 在长时间逐步上涨之后,欧美市场经历了调整。而中国的A股市场,以沪深指数为例,在连续4个季度大幅上涨之后,在3季度出现了大幅的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由于下跌速度较快,市场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流动性风险,期间证金公司进行了“救市”操作,化解了市场的流动性危机。

 未来一段时间,美元是否加息、何时加息,美元是否进入到为期数年的上升周期,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新兴市场的资金流向。同时,全球目前也没有寻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由于需求持续下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也持续低迷,引发了类似于嘉能可公司的股价大幅下跌。对于中国A股市场,经历快速下跌之后,个股的估值泡沫被刺破,逐步回归理性。中国新的五年规划即十三五规划即将出台,代表未来发展方向的产业将获得重点支持。同时,中国内需消费市场潜力巨大,以传媒、娱乐为代表的消费升级行业快速发展。以此为背景,我们看好高端制造业当中的工业自动化和机器人、新能源汽车产业、军工、新材料;从消费端,我们看好传媒、教育、医疗、养老产业。我们将继续从中精挑细选,为投资人赚取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7.0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72%,基金落后业绩比较基准4.3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自2015年6月26日起至2015年9月30日止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已经连续六十个工作日以上。本基金管理人已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报告并提交了解决方案。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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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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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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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基金管理人可运用股指期货,以提高投资效率更好地达到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本基金在股指期货投资中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着谨慎原则,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以管理投资组合的系统性风险,改善组合的风险收益特性。此外,本基金还将运用股指期货来对冲诸如预期大额申购赎回、大量分红等特殊情况下的流动性风险以进行有效的现金管理。

 基金管理人将建立股指期货交易决策部门或小组,授权特定的管理人员负责股指期货的投资审批事项,同时针对股指期货交易制定投资决策流程和风险控制等制度并报董事会批准。此外,基金管理人还将做好培训和准备工作。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风神股份于2015年3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编号:[2015]1号)。公司未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导致2011年、201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河南监管局对其作出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风神股份的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风神股份在2015年3月10日公告披露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2015年3月12日公告披露了风神股份在立案调查期间已主动纠正了违法违规行为,未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上市公司认为相关风险已经消除。本基金在该公司公告披露后买入该股票,同时本管理人认为由于相关案件已经结案,公司在轮胎行业具有较高的竞争优势。因此本管理人认为,该项投资并不会因为公司受到这项处罚而有负面影响。我们对该证券的投资严格执行内部投资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除此之外,其余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均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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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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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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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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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关于实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8月3日起,本基金名称变更为“信诚新机遇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类别变更为“混合型”。上述事项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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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2 存放地点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地--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汇丰银行大楼9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至公司办公地点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亦可通过公司网站查阅,公司网址为www.xcfunds.com。

 信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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