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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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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8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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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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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8日生效,合同生效当期的相关数据和指标按实际存续期计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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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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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8日生效,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二、投资范围,三、投资策略和四、投资限制)的有关约定。本报告期本基金处于建仓期内。

 3.自基金合同生效至报告期末,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69%。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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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离任日期”为公告确定的解聘日期。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基金招募说明书等有关基金法律文件的规定,以取信于市场、取信于社会投资公众为宗旨,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在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主要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以及强化事后监控分析来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基金管理人规定了严格的投资权限管理制度、投资备选库管理制度和集中交易制度等,并重视交易执行环节的公平交易措施,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作为执行指令的基本原则,通过投资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模块,以尽可能确保公平对待各投资组合。本报告期内,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有2次,其中1次为指数及量化组合因投资策略需要和其他组合发生的反向交易;1次为不同基金经理管理的基金因投资策略不同而发生的反向交易,有关基金经理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受房地产持续去库存、工业活动疲弱和出口走弱等因素影响,三季度国内宏观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9月财新制造业PMI终值降至47.2,中采制造业PMI微幅回升至49.8,均处于历史同期最低值,市场一致预期三季度GDP增速将降为6.7%。期间央行宣布将进一步完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报价机制,引发了市场恐慌的人民币贬值预期,导致消息宣布当日人民币中间价大幅下调逾1000点,创历史最大降幅。面对疲弱的经济基本面以及人民币贬值的恐慌情绪,央行在8月末实施了降息以及降准。叠加监管层要求清理场外配资等相关业务的背景下,市场风险偏好持续下降,A股市场延续了二季度末以来的股指快速下跌导致的去杠杆自我实现过程,所有板块普跌,市场表现出了显著的去杠杆特征。在风格方面,大小盘齐跌,三季度上证50指数下跌25.22%,创业板综指下跌28.13%;行业方面,银行、医药、食品饮料等防御性板块跌幅较小,钢铁、煤炭、非银等板块跌幅较大。

 报告期内受股票市场大幅下跌、交易量萎缩以及在监管层规范资本市场杠杆业务等偏空因素的影响,中证证券公司指数表现相对落后,下跌43.83%。

 本报告期涵盖了基金的建仓期,证券公司分级基金成立于2015年7月8日,基于建仓期内对大盘以及市场情绪的短期判断,本基金采取了相对灵活以及审慎的建仓策略,在严格按照基金合同要求以及尽量减少市场冲击的原则下完成了基金的建仓工作,并于7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本基金自成立以来,我们在操作中严格遵守基金合同,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在指数权重调整和基金申赎变动时,应用指数复制和数量化技术降低冲击成本和减少跟踪误差。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0.673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2.69%,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35.69%,日跟踪偏离度的均值为0.988%,日跟踪误差为2.43%,年化跟踪误差为37.64%,因本报告期包含了基金合同规定的建仓期,故跟踪误差等指标仍在调整之中。

 4.4.3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展望下一阶段,中国经济增速仍面临下行风险,但是偏松的货币政策以及积极的财政政策为市场提供了一个经济的“下跌期权”。从风险偏好的驱动因素来看,杠杆短期难以恢复,但从中长期看改革与创新仍然值得期待,国企改革顶层方案已经推出,后续改革也将稳步推进。未来市场风险偏好的提升需要关注新的积极变化:确定人民币汇率的稳定以及利率的下行;积极的财政政策来对冲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并消除通缩担忧;继续推进改革和创新,重树转型信心。A股市场在经历了二季度末以来的大幅快速下跌后的风险释放,市场正给长线资金带来良好的布局机会,部分优质公司的投资价值已显现。8月下旬国务院批复养老金入市,长期看有助于A股市场长期投资者的壮大,有利于A股市场自身稳定机制的建立,也显示了在目前点位已逐步进入中长期的价值投资区域;另一方面,更关键的是显示了资本市场的重要性,A股市场是实现经济转型的国家战略的核心高地,因此在战略上当前对于A股市场不必太悲观。通过资本市场盘活存量、促进创新创业,把社会资金、资源更有效率地配置,促进产业并购、重组,改善上市公司业绩,A股市场和产业发展的正反馈仍将重现。在宏观经济转型大背景下,金融市场从间接融资走向直接融资的大变革中,券商将是制度红利释放的最大受益者。

 作为被动型投资基金,本基金将坚持既定的指数化投资策略,以严格控制基金相对目标指数的跟踪偏离为投资目标,追求跟踪偏离度及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为投资者提供质地优良的指数投资工具,既为短期投资者提供“高弹性、高波动”的投资工具,又为长期看好证券行业投资前景的投资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投资工具。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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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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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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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及行政处罚。

 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6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未按规定对客户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查和了解,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及行政处罚。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5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2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及行政处罚。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8月25日发布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立案调查。

 根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9月11日发布的《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真实身份违法违规案,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警告及行政处罚。

 在上述公告公布后,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四家上市公司进行了进一步了解和分析,认为上述处罚不会对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的投资价值构成实质性负面影响,因此本基金管理人对上述四家上市公司的投资判断未发生改变。

 除广发证券、华泰证券、方正证券、海通证券外,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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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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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07月08日。拆分变动份额包括三类份额之间的配对转换份额、自动分离份额及折算调整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买卖本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易方达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珠江东路30号广州银行大厦40-43楼。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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