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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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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管理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4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5年10月22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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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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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由于货币市场基金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因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零,本期已实现收益和本期利润的金额相等。

 2、本基金采用收益不结转份额的全价计价方式,因此,增加披露以下财务指标:(1)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0.6370元(2)期末基金份额净值:102.796元(本基金于2013年4月3日进行了份额折算,折算后本基金份额面值由初始1.000元调整为100.000元),含节假日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收益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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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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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按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起六个月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达到基金合同的规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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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本基金管理人于2015年9月19日发布公告,本基金基金经理哈默女士因个人原因无法正常履行职务,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5年9月21日起本基金由本公司基金经理姜永康先生代为管理,哈默女士恢复正常履行职务后,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制定了《公平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执行制度》等,并建立了健全有效的公平交易执行体系,保证公平对待旗下的每一个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环节,本基金管理人构建了统一的研究平台,为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公平地提供研究支持。同时,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各基金经理、投资经理严格遵守本基金管理人的各项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授权制度,保证各投资组合的独立投资决策机制。

 在交易执行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综合平衡”的原则,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

 在事后监控环节,本基金管理人定期对股票交易情况进行分析,并出具公平交易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另外,本基金管理人还对公平交易制度的遵守和相关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报告。

 综上所述,本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执行了公平交易制度的相关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现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5年三季度,金融市场剧烈动荡。7月份股市暴跌,之后暂时企稳,但8月份人民币意外大幅贬值后,外汇加速流出新兴市场国家,并引发全球股票金融市场显著动荡,大宗商品暴跌。其后,股市窄幅波动。整个三季度,市场风险偏好明显降低,债券受益,十年国债收益率大幅下行约40bp至3.24%。货币政策保持宽松,短融收益率同样大幅下行,信用利差收窄。

 受益于股市的剧烈震荡,银华日利在3季度迅速扩张,规模增长了约5倍。7月份,短融收益率大幅下降时,我们操作较为谨慎,缩短久期。在8月份人民币贬值带来的意外冲击后,我们开始拉升久期,使得规模扩张的同时收益率不至于下降过快。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份额净值为102.79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686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0.0883%。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预计四季度资金面会维持较为宽松的态势。经济疲弱依旧,8/9月份PMI指数连续两个月低于50,显示下半年经济在加速恶化。近期,稳增长政策再度发力,非限购城市首套商品房按揭首付比例降至25%,发改委又陆续批复一系列投资项目。为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仍需继续宽松。预计央行仍将通过逆回购,MLF或降准等形式释放流动性。目前,银行间市场R007基本在合意水平附近波动,短融仍有一定套利空间,预计短融收益率仍将继续下行。

 股市在经历第三季度的大幅下跌后,估值基本合理,下行空间有限,存在结构性机会。对于场内货币基金,规模再次大幅扩张的基础不复存在,甚至可能会有一定赎回,我们操作上趋于谨慎,少用或者不用杠杆,确保流动性不受影响。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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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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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未有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5.3 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5.3.1 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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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未有超过180天的情况。

 5.3.2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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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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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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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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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8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8.1 本基金所持有的债券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票面利率或商定利率并考虑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在其剩余期限内按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每日计提收益。

 5.8.2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情况。

 5.8.3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8.4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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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5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各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无需要说明的证券投资决策程序。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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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注: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于本报告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9.1.1 中国证监会核准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募集的文件

 9.1.2《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

 9.1.3《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

 9.1.4《银华交易型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

 9.1.5《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9.1.6 本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7 本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9.1.8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本报告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及托管人住所,供公众查阅、复制。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查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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