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9 证券简称:利达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7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智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子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小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应收票据期末数39,977,601.42元,较年初增加14,016,042.03元,增加53.99%,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应收票据尚未到期所致。
2、应收账款期末数261,159,293.98元,较年初增加 61,792,822.20元,增加30.99%,主要系本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预付账款期末数31,515,523.42元,较年初增加 23,664,811.11元,主要系报告期内预付设备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数1,208,063.58元,较年初增加910,873.39元,主要系报告期备用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791,076.42元,较年初减少1,329,685.59元,主要系报告期增值税留抵税款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数6,383,469.75元,较年初增加3,600,708.31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在建项目增加投资所致。
7、无形资产期末数16,702,179.48元,较年初增加54.44%,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子公司无形资产增加所致。
8、应付账款期末数154,344,865.40元,较年初增加45.58%,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付货款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数11,269,648.00元,较年初增加7,984,603.00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末应付工资、保险及公积金等费用增加所致。
10、其他应付款期末数10,060,520.75元,较年初增加2,729,559.03元,增加37.23%,主要系报告期内预提费用增加所致。
11、少数股东权益期末数55,951,747.84元,主要系报告期新增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2,714,765.81元,同比减少6,359,094.91元,减少174.49%,主要系报告期内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2、营业外收入90,387.11元,同比减少1,005,161.66元,减少91.75%,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3、营业外支出同比减少1,151,472.11元,主要系报告期资产处置损失同比减少所致。
4、所得税费用490,635.87元,同比增加157,681.07元,主要系本报告期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5、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分别增加3,545,544.54元、3,691,854.99元、3,534,173.92元、3,221,776.00元,增加比例分别为39%、40.93%、40.69%、34.66%,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调整,营业收入同比有较大增长,业绩得到提升。
6、少数股东损益亏损额298,252.16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新设子公司亏损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中收到的税费返还同比增加3,914,892.50元,增长35.32%,主要系报告期内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经营活动中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加2,639,403.78元,增长61.30%,主要系本报告期内收到应退离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增加所致。
3、经营活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93,560,773.59元,增长30.81%,主要系本报告期购买材料费用支出增加所致。
4、经营活动中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加1,911,815.12元,增长50.74%,主要系报告期缴纳税款增加所致。
5、投资活动中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同比减少1,127,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处置固定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6、投资活动中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加27,250,069.10元,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所致。
7、筹资活动中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50,000,000.00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子公司吸收投资所致。
8、筹资活动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16,976.73元,主要系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相应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9、筹资活动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1,844,253.36元,主要系报告期子公司支付少数股东清算净资产同比减少所致。
10、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同比增加3,204,172.08元,主要系报告期内结汇损失减少,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利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智超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