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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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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3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23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现场书面表决和书面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房产”)向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人民币35,25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期限一年。该笔借款同时由鼎源房产全资所有的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提供质押。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10月24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2015-054号)。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5)054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源房产”)向浙江万科南都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南都”)借款人民币35,2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笔借款同时由鼎源房产全资所有的浙江万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的股权提供质押。

 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止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15亿元人民币。自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今,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合计为43,250万元(包含本次对外担保)。本次担保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

 公司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的范围内,业经出席董事会的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审议同意,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可实施。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浙江鼎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拱墅区沈半路439号1幢205室;

 (3)注册成立时间:2013年5月21日;

 (4)法定代表人:王轶磊;

 (5)注册资本:40,000万元;

 (6)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销售,租赁中介服务,室内外装饰装潢,工程技术咨询,建筑材料的销售(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7)与本公司关联关系:鼎源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直接持有其51%股权,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黄山汇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49%股权。

 (8)截止2014年12月31日,鼎源房产资产总额116,847.99万元,负债总额78,965.62万元,所有者权益37,882.37万元,2014年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1,889.08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止2015年6月30日,鼎源房产资产总额126,872.97万元,负债总额89,075.45万元,所有者权益37,797.52万元,2015年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84.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拟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金额:人民币35,25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质押物:鼎源房产所持万鼎房产50%的股权

 (4)担保期限:借款期限一年,担保期限以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鼎源房产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5年10月2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为19,355.00万元,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3,768.81万元,加上本次担保金额35,250万元,公司合计担保金额为128,373.81万元,占公司2014年末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45.0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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