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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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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编号:临2015-085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8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7月15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经与有关各方论证,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5年7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2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分别于2015年8月22日、2015年9月22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本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因拟收购资产为光伏电站及相关资产,根据我国相关政策规定,光伏电站需取得相关部门(如发改委、电网公司等)批复或备案后才能建设运营及并网发电,因此只有拟收购资产取得相关部门批复后交易双方才能对资产的估值达成一致;同时拟收购资产分布地域较广,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重组交易涉及金额巨大,存在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预计无法按期复牌,2015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拟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经公司申请,预计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二个月。

 目前,公司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与相关各方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及方案正在积极沟通与协商,并于2015年10月19日与本次重组交易对方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详见公司《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框架协议的公告》(临2015-082)。公司已与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就提供重组服务事项达成一致,公司及各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正在进行尽职调查工作,因相关资产地域分布广、各地项目的前置审批程序复杂,有关各方仍需对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方案涉及的相关具体问题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本公司正在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开展审计、评估、法律及财务顾问等各项工作。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特此公告。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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