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9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向全资子公司广发信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信德”)增资8亿元人民币,该8亿元人民币将根据实际情况分批增资,使广发信德的注册资本增至28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向广发信德的分批增资事宜,并全权办理增资广发信德的有关事宜。
公司已根据上述决议,分两批完成了向广发信德增资8亿元人民币事宜。日前,广发信德已获得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28亿元人民币。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