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9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八菱科技设立深圳前海八菱并购基金的进一步澄清公告

 近日,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菱科技”)连续发布董事会决议公告、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称,深圳前海八菱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前海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深圳前海八菱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15年10月20日,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资本”)在《中国证券报》B032、《证券时报》B13、《上海证券报》B44版和嘉实基金网站发布了《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澄清公告》,澄清如下:嘉实资本从未与八菱科技公告提及的相关方进行过接触,也从未就此事宜达成过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或协议。

 2015年10月21日,八菱科技发布《关于公司投资设立并购基金相关事项的公告》称,“公司委托禾华公司代表公司、八菱投资就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事项与嘉实资本进行协商”,“截止到2015年10月20日,禾华公司与嘉实资本就设立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关事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禾华公司决定终止与嘉实资本的后续洽谈”。

 对此,嘉实资本再次郑重声明如下:

 (一)对于八菱科技有关设立深圳前海八菱并购基金事宜,嘉实资本从未与八菱科技、深圳前海禾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过任何接触、协商,也从未就此事宜达成过任何口头或书面的意向或协议,更不存在“禾华公司决定终止与嘉实资本的后续洽谈”。

 (二)上述八菱科技公告中涉及嘉实资本的有关事项,均系虚假信息。

 (三)嘉实资本依法保留就此事宜追究相关各方法律责任的一切权利。

 特此澄清!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2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复牌股票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等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5年10月22日起,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 “风帆股份(代码:600482)”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估值。

 投资者可登陆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