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李介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如刚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林望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77,943,835.64元,减幅57.53%,主要系本期业务持续增长导致成本费用支出增加。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29,247,184.51元,增幅126.10%,主要系本期采用票据结算方式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7,498,585.00元,增幅116.05%,系工程项目预付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5,913,715.20元,增幅196.02%,系保证金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为67,700,000.00元,系银行理财产品;期初余额为零。
6、固定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32,219,704.64元,增幅693.15%,系新办公楼装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7、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193,657,698.04元,减幅68.32%,主要系新办公楼装修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8、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07,442,325.26元,增幅16,736.99%,主要系本期新办公楼装修费用增加所致。
9、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81,000,000.00元,增幅为113.84%,系本期增加的银行贷款。
10、专项储备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11,519,015.06元,增幅69.33%,主要系本期新开工合同量增加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财务费用本期较上期增加2,288,688.65元,增幅31.50%,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较上期增加3,394,797.48元,增幅51.41%,主要系本期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
3、投资收益本期较上期减少3,466,116.80元,减幅62.15%,主要系本期理财产品收益减少所致。
4、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期增加167,988.14元,增幅282.67%,主要系收到政府补助所致。
5、营业外支出本期较上期增加374,388.75元,增幅4,278.56%,主要系本期退还相关保证金所致。
6、所得税费用本期较上期减少5,729,741.10元,减幅为38.17%,主要系企业所得税率下降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经营活动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减少56,537,542.40元,减幅92.51%,主要系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期增加143,192,693.97元,增幅900.07%,主要系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75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八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至2015年10月21日下午17:00,9位董事分别通过传真、当面递交等方式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一、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5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5-076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1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3027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于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达到法定人数。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深圳瑞和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5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刊登于 2015年10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620 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