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闫奎兴、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任玉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9月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其他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133万元,主要是其他应收的业务借款增加。
2、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429万元,主要是预缴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摊销完毕。
3、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659万元,主要是部分大型在建项目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转入固定资产。
4、工程物资较年初增加25万元,主要是工程类物资入库增加。
5、短期借款较年初减少13,846万元,主要是公司资金状况比较好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6、预收账款较年初增加4,381万元,主要是预收客户的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194万元,主要是支付前期的社会保险费用所致。
8、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1,854万元,主要是缴纳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
9、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994万元,主要是本期收到当地财政局拨付的工业结构调整资金1,000万元。
10、营业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311万元,主要是本期应交增值税增加,相应计提的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税增加所致。
11、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832万元,主要是本期产品销售运费增加所致。
12、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减少1,746万元,主要是承兑汇票贴现利息支出及短期借款利息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减少846万元,主要是公司生产装置停车维持费用减少所致。
14、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流量净额同比增加3,236万元,主要是本期在建项目大部分完工,支付在建项目款项大幅减少所致。
15、现金流量表中,筹资活动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1,758万元,主要是本期偿还银行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方大锦化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代表人:闫奎兴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方大化工 公告编号:201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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