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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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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网上直销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网上直销认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年11月13日期间对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认购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08,以下简称“本基金”)所适用的费率开展优惠活动。详情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规定并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和银华生利宝APP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的个人投资者。

 二、优惠活动期间

 2015年10月26日至 2015年11月13日

 三、投资者通过以下渠道认购本基金适用的优惠费率

 ■

 四、重要提示

 1、银华互联网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认购时间为2015年10月26日至2015年11月13日。本公告仅对本基金网上直销认购费率优惠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本公司于2015年10月22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 个人投资者使用招商银行借记卡通过通联支付在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中办理认购业务时,每笔认购金额不得超过45万元,如购买其他基金,每笔认购金额上限请咨询通联支付网络服务有限公司,请投资者知悉。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 http://www.yhfund.com.cn。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678-3333。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旗下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本公司管理的其它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构成对上述基金的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银华信用四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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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2.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0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5年10月2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0月28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5年10月29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0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银华信用季季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3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 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12次;当本基金每季度末最后一个工作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超过0.01元时,本基金将至少进行收益分配1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50%,且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2)本次每份基金份额分配的收益占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60.89%。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收益分配时发生的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自行承担;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所获现金红利不足支付前述银行转账等手续费用,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按红利再投日的份额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 红利发放办法

 1)选择现金红利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15年10月28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5年10月27日的份额净值进行计算,并于10月28日将份额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应于2015年10月29日进行份额确认查询,并可以发起赎回申请。

 3.2 提示

 1)权益登记日有效申购申请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权益登记日有效赎回申请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收益分配权益。

 2)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2015年10月27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3 咨询途径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85186558,400-678-3333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yhfund.com.cn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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