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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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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13、299902证券简称:丽珠集团、丽珠H代公告编号:2015-74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未达到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半数以上的,公司应在五日内将会议拟审议的事项、开会地点、日期和时间以公告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再次通知各股东,经公告或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形式通知,公司可以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收到的书面回复,计算出拟出席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尚未达到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公司现将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提示公告如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1月11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2015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5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11月11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拱北桂花北路132号丽珠大厦二楼会议室。

 三、会议拟审议事项:

 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一)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2、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公司与健康元2015年-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二)特别决议案:

 3、审议及批准修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4、审议及批准修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5、审议及批准修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6、审议及批准修订《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7、审议及批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5-2017年)》。

 上述审议事项已分别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5年8月27日及2015年9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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