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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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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吉林森工 编号:临2015-056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0日起停牌。2015年8月24日,本公司发布《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7)。201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本公司于2015年9月23日发布《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5-049),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5个交易日发布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

 (二)交易方式

 对人造板集团出资参股,同时向人造板集团出售资产。

 (三)标的资产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是公司人造板业务的相关股权或资产。

 出资资产和出售资产的范围初步确定为:本公司下属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红石中密度纤维板厂(包含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吉红林销售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露水河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岔子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江刨花板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人造板销售分公司(包含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销售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通州营业部、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销处)、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包含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等分公司的资产、负债和公司持有的吉林森工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白山人造板有限责任公司(包含吉林森工外墙装饰板有限公司)、吉林森工白河刨花板有限责任公司、江苏露水河人造板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的股权。

 以上重组框架以及出资资产和出售资产的范围可能会根据审计评估结果等做适当调整。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正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有序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法律等方面工作。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正在进一步协商沟通中,重组方案尚需论证且需取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有关各方尚未签订重组框架或意向协议,公司尚未与聘请的财务顾问及律师签订重组服务协议。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的资产范围较广、对标的资产的审计工作量大、程序较复杂,有关各方仍需就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沟通,并论证重组方案。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鉴于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3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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