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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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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8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七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决议表决截止日为2015年10月20日。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议案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5名。会议由闫冰竹董事长召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确定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数量及募集资金规模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次优先股发行预案中的发行数量为0.4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本次优先股发行的具体方案尚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并最终以前述监管机构核准的方案为准。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关于修订<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的议案》。具体详见本行同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1169 证券简称:北京银行 公告编号:临2015-039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优先股发行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12月30日,本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根据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董事会二〇一五年第七次会议,确定本次发行优先股数量为0.49亿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亿元,并对《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预案》进行相应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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