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15-074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银行间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PPN475号),银行间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发行定向工具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2015年10月10号)起2年内有效,由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二、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定向工具,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6个月内完成。

 三、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更换主承销商或变更注册金额的,应重新注册。

 四、公司在定向工具发行完成后的次一工作日,通过主承销商向交易商协会书面报告发行情况。

 五、公司应严格按照《定向发行协议》约定的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如存续期内需要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应提前披露。变更后的募集资金用途也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

 六、公司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规定,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确保有关业务规范健康发展。

 七、公司如发生可能对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应严格按照投资人保护机制的要求,落实相关承诺。

 八、《定向发行协议》各方当事人应遵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按照合同约定享有相关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九、公司在定向工具发行、兑付过程中和定向工具存续期内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交易商协会报告。

 公司将根据具体发行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武汉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一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