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6日,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1336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按《反馈意见》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分析说明和仔细核查,并于2015年9月22日公开披露了《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公司已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相关材料。
现根据中国证监会要求,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华丽家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