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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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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关注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5】第473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关注函要求公司对以下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1、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包括提议人、协商时间、协商参与人、协商内容等;

 2、你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合规性;

 3、你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和违约处理措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已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了回复,现将公司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公司与交易对手协商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决策过程情况

 公司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涉及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收购深圳市云之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深圳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家信息技术企业股权。停牌期间,公司分别考察了拟收购标的方的生产经营场所,并联合公司聘请的独立财务顾问对收购涉及的资产开展尽职调查。本次资产收购事项的提议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梦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余文胜先生、梦网科技副总裁黄勇刚先生组织牵头与拟收购标的方股东及代表就标的资产估值、未来发展规划及其它收购细节分别于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30日、2015年10月3日、2015年10月9日等进行了多次深入的交流和商谈,就本次资产收购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

 因交易各方对标的资产定价存在分歧,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2015年10月12日交易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本次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2、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决定终止本次交易的具体原因、合理性和合规性

 2015年10月12日,公司管理层及董事会核心成员召开专项会议讨论研究标的资产的估值问题,认为交易对方提出的资产收购定价过高,公司收购标的资产存在较大风险,经公司审慎考虑,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公司于2015年10月13日披露了《关于终止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核心内容如下:因交易各方对标的资产定价存在分歧, 虽经多次沟通和协商,但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经审慎考虑,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公司终止筹划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和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中,将继续利用现有优势资源积极创造有利条件,进一步完善公司业务布局,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筹划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等相关规定,在停牌期间每隔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并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筹划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终止本次交易的后续安排和违约处理措施

 公司与两家拟收购标的方签署的《股权重组收购意向书》中,仅就标的资产收购事项达成了初步意向,并未设定相应违约处理条款,且本次交易终止系公司与交易对方经沟通协商,取得一致同意后确定的,交易各方互不发生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虽然终止,但公司与标的方仍保持良好的沟通与互信关系,基于公司未来业务布局,公司在承诺终止筹划本次购买资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之日(2015年10月13日)起6个月内(即2016年4月13日前)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前提下,不排除未来与标的方或其它同类型企业有后续合作或投资的可能。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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