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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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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侯建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桂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豆小玲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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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03,101.92万元,较期初增加157.65%,主要是当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增加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8,132.33万元,较期初增加356.36%,主要是当期收到票据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7,484.00万元,较期初增加143.04%,主要是当期销售欠款增加所致;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24,862.80万元,较期初增加168.80%,主要是尚未结算的原材料款及工程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51,834.44万元,较期初增加2643.67%,主要是期末处置资产应收款项尚未收回所致;

 (6)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0万元,较期初减少67.78万元,主要是参股公司根据权益法核算确认损失,投资减少所致;

 (7)固定资产期末余额131,694.45万元,较期初减少50.75%,主要是本期转让部分养殖场区,固定资产相应减少;

 (8)在建工程期末余额242,846.57万元,较期初增加62.04%,主要是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400万头生猪养殖加工一体化工程支出增加所致;

 (9)固定资产清理期末余额71,028.19万元,期初为0,主要是转让部分养殖场区交接手续尚未完成所致;

 (10)无形资产期末余额18,803.45万元,较期初增加31.78%,主要是新增土地使用权所致;

 (11)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17,966.15万元,较期初增加56.73%,主要是当期吉林雏鹰农牧有限公司预付土地出让金增加所致;

 (12)应付票据期末余额4,800.00万元,较期初减少76.00%,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及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兑付所致;

 (13)预收账款期末余额3,641.31万元,较期初增加39.42%,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4)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3,067.44万元,较期初增加53.99%,主要是当期应支付的工资薪酬增加所致;

 (15)应交税费期末余额3,791.09万元,较期初增加145.12%,主要是本期资产处置形成应纳所得税额增加所致;

 (16)应付利息期末余额1,769.56万元,较期初减少51.09%,主要是支付债券利息所致;

 (1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996.00万元,期初金额为0,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8)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2,997.58万元,较期初增加58.02%,主要是河南泰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增加所致;

 (19)长期借款期末余额70,000.00万元,较期初增加141.38%,主要是当期增加长期借款所致;

 (2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64,198.78万元,较期初增加111.94%,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溢价所致;

 (21)营业收入较上期增加100.44%、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99.03%,主要是生猪价格、生鲜冻品价格同比上涨以及销售量增加所致;

 (22)营业税金及附加较上期增加61.66%,主要是子公司河南泰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及新郑市普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税费增加所致;

 (23)财务费用较上期增加46.14%,主要是银行借款增加,利息支出增加;

 (2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期增加3845.68%,主要是本期处置资产时应收款尚未收回,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25)投资收益较上期减少70.15%,主要是上期部分分子公司的权益投资被动减资丧失控制权产生的投资收益较大;

 (26)营业外收入较上期增加1240.55%,主要是本期转让部分养殖场区形成固定资产处置利得以及收购河南太平种猪繁育有限公司产生的营业外收入所致;

 (27)营业外支出较上期增加39.10%,主要是本期生产性生物资产处置损失增加所致;

 (28)所得税费用较上期增加245.94%,主要是本期转让部分养殖场区形成的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1、关于购买铁路专用线的说明

 2015年7月13日,公司与郑州中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约定公司以6,600万元购买与新郑市薛店镇京广铁路线相连接的约1,100米铁路专用线、土地及周边附属物,合计占地约200亩。该铁路专用线与公司原有铁路专用线相邻,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

 此次购买铁路专用线一方面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粮食贸易、产品运输等业务的综合物流运输能力,另一方面也将充分利用郑州航空港区的地理优势,极大发挥其陆地运输优势,抢占优势资源,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和综合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有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关于资产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养殖模式优化升级的议案》、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资产转让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公司对原有“雏鹰模式”进行优化升级,在新建养殖项目中逐步推进新模式,同时将原有猪舍(或鸡舍)及附属设施按照新模式的合作方式,将所有权有条件转让给相关的合作方,最终实现公司轻资产发展。公司计划对新郑、三门峡、新乡、襄城和吉林地区的部分养殖场进行转让。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就转让部分原有猪舍(或鸡舍)及附属设施事宜已与相关合作方签订了《猪舍(或鸡舍)转让合同》累计交易金额约为11.79亿元。

 3、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说明

 2015年8月1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对应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三个行权期业绩考核未达到设定的行权条件,根据2011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注销公司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个行权期对应的股票期权。

 目前,公司正在办理相关股票期权注销事宜。注销完成后,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终止。

 4、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说明

 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现金或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取得三门峡市天顺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聚成企业管理顾问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权,并计划聘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次重组的财务顾问。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雏鹰农牧,股票代码:002477)自2015年9月7日开市起停牌。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收购标的公司业务量较大,下属子公司较多,并受行业特殊性的影响,各方面核查量较大,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重组方案涉及的相关问题仍需进行深入的协调、沟通和确认,重组方案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申报、披露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延期至不晚于2015年11月30日复牌。

 5、关于控股子公司项目投资进展事项说明

 (1)收购苏州淘豆食品有限公司

 为了推动公司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并进一步拓展公司下游肉制品加工的销售渠道,2014年1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微客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客得科技”)与苏州淘豆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淘豆食品”)及淘豆食品原有股东签订了《投资意向书》及《投资意向补充协议》。

 2015年8月,微客得科技与淘豆食品及原有股东共同签订了《收购协议》,微客得科技以2,952万元收购原股东持有淘豆食品共计 41%的股权。

 2015年9月,微客得科技与淘豆食品、淘豆食品的其他股东共同签订了《投资协议》,拟以4,615万元对淘豆食品进行增资,其他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本次增资完成后,淘豆食品的注册资本由 1,595.75万元增加至2,414.0833万元,微客得科技持有淘豆食品的股权比例由41%增加到61%。

 (2)收购河南杰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为了推动公司互联网业务战略的发展,加强电子商务业务模块的建立,更好的整合公司互联网各业务板块,2015年6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微客得科技与河南杰夫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夫电商”)及杰夫电商原股东签订了《收购意向协议》。

 2015年9月,微客得科技与杰夫电商及其原有股东、北京杰夫品牌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杰夫”)共同签订了《收购协议》,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各方共同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微客得科技以自有资金2,295万元,通过“增资+股权转让”的方式取得杰夫电商51%的股权。杰夫电商原股东同意放弃本次增资的优先认缴权及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受让权。

 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事项说明

 2015年7月16日-7月21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票5,387,6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2%。本次增持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侯建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21,776,08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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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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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

 与上年同期相比扭亏为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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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侯建芳

 二○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103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4日通过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候斌委托董事侯五群出席会议,其余10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477 证券简称:雏鹰农牧 公告编号:2015-104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以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已于2015年10月14日以书面、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2015年10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雏鹰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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