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

 公司负责人马培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素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熙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截止报告期末,周天职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余额为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65%;徐红芳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余额为10258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张艳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约定购回专用账户余额为682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1%。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92.66%,主要原因为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2、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年初减少57.16%,主要原因是子公司销售氨纶,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3、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765.81%,主要原因是为了维护与客户的合作关系,公司在年度中对信用比较好的客户增加了部分信用额度,使得本期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4、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63.4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结转了部分工程款以及收到了预付四川南方科技商务发展有限公司1600万元的合作开发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304.4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公司出售持有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的股权,内部往来转入其他应收款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210.6%,主要原因为本期子公司预缴企业所得税所致

 7、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70.2%,主要原因为本期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增加87.26%,主要原因系本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化使得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所致。

 9、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年初余额减少52.78%,主要原因为本期支付了预留的绩效工资。

 10、应付票据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100%,主要原因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11、应付利息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100%,主要原因本期归还了借款,利息减少。

 12、长期应付款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33.33%,主要原因本期按照融资租赁协议支付了部分融资租赁款。

 13、营业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45.88%,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银泰置业确认的售房收入较上期减少所致。

 14、营业成本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41.7%,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银泰置业确认的售房收入较上期减少,结转的成本相应减少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46.34%,主要原因系子公司银泰置业本期确认收入较上期减少,致使计提的税金减少所致。

 16、销售费用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33.34%,主要原因是本期支付的销售佣金减少所致。

 17、管理费用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64.28%,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江阴友利特种纤维有限公司本期发生停工损失所致。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125.48%,主要原因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9、投资收益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1929.58%,主要原因为本期出售持有的四川恒创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的股权损失所致。

 20、营业外收入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90.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的子公司江苏双良氨纶有限公司收到供应商原料存在瑕疵的赔偿款所致。

 21、营业外支出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80.29%,主要原因为上期子公司蜀都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了改造补贴款所致。

 22、所得税费用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63.37%,主要原因为本期利润总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2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减少59.28%,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到的出售房屋的预收款减少所致。

 24、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8006.86%,主要原因为本期收回出售四川恒创投资款6000万元所致。

 2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金额较上期金额增加70.8%,主要原因为上年同期支付股利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3日、3月20日、4月22日和4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5月7日披露了《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公告。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于2015年8月4日和8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和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并进行了公开披露。

 2015年9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648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提交的《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进一步审核。

 2、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发布了《关于积极响应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倡议的公告》及其《更正公告》,在资本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的情况下,从保护全体股东利益角度出发,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至2016年1月10日不减持本公司所持友利控股股票并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部分董事承诺增持本公司股票,公司承诺加强信息披露、深化创新发展、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等工作。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上述承诺正在积极履行之中。

 3、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成民初字第1629、1630、1631、2116号《应诉通知书》,原告马喜斌、陈光华、汪小英和谢作光共计4人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分别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就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上述4件案件诉讼请求索赔金额为1,587,050.13元。本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审理。

 4、公司于2015年7月30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议案》,为节约能源、降低生产经营过程中蒸汽、电、天然气的使用量,公司全资子公司江阴友利氨纶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江苏双良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热管、喷淋及风道等设备对纺丝SM系统热交换器进行节能改造,优惠后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867万元。

 5、公司于2015年9月7日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5)宁商初字第185号《应诉通知书》,原告马小萍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赔偿其经济损失37231元。本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尚未开始审理。

 6、公司于2015年9月14日召开的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以持有的双良氨纶65.71%股权和友利特纤75%股权经评估后的价值进行投资,在江苏省江阴市设立全资子公司,其中30000万元作为投资的注册资本。截止本报告披露之日,设立全资子公司事宜尚在办理之中。

 7、公司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标的方—北京中清龙图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函件,称中清龙图于2015年9月17日收到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5海民知初字第18558号的《应诉通知书》,原告威尔乌集团(英文:Valve Corporation)以著作权、商标专用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为由,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清龙图和莉莉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立即停止《刀塔传奇》游戏的开发和运营、公开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现本案件已进入诉讼程序。

 8、公司于2015年9月22日发布公告,公司迁入新址办公,新的办公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吉庆三路333号1栋1单元18楼。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上述公司股份系本公司在上市之前持有的上述公司的原始股。本报告期之前,公司已连续多年在定期报告中对持有上述公司股份情况予以了持续、充分、准确的披露。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

 

 江苏友利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马培林

 2015年10月20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