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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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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董事长俞亚鹏、总经理阮小江及总会计师冯元庆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因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3日起停牌。2015年7月2日公司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旗下公司股权,同时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10月19日,经公司审慎研究,认为基于当前市场环境,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环节较多,实施条件不成熟,为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决定终止策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并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复盘。该事项相关公告刊登在2015年7月2日、9月30日、10月20日等日期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0月19日

 证券代码:000708 证券简称:大冶特钢 编号:2015-045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暨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0日开市起复牌。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因公司筹划重大事项,经提交停牌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2日公司公告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并于2015年8月29日及2015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2015-042),公司股票自2015年9月30日起继续停牌。本次交易,公司拟通过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潜在标的公司股权,并配套募集资金,潜在标的公司为中信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中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上市公司在停牌期间的工作进展情况

 停牌期间,公司、交易对方及各相关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公司董事会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在停牌期间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此外,公司已在历次进展公告中充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三、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基于目前的市场环境,停牌期间,公司经与本次交易各相关方多次协商后,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环节较多,现阶段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从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公司利益的角度出发,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不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和后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四、公司承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承诺:在终止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暨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0月20日开市起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对于本次终止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给各位投资者造成的不便之处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大冶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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