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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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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25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为基金中基金。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托管人为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5、本基金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本公司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本基金通过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办理基金认购等业务。直销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其他销售机构包括银行、券商及其他机构,销售机构名单详见“七(三)销售机构”。各销售机构的办理地点、办理日期、办理时间和办理程序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本基金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以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同时向投资者公开发售。以人民币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人民币份额,以美元现汇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美元现汇份额,以美元现钞认购的基金份额登记为美元现钞份额。如无特指,美元现汇份额和美元现钞份额以下统称美元份额。各类基金份额的发售机构、业务办理规则可能不尽相同,投资者在办理业务前应查阅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如投资者以美元现钞认/申购基金份额时,发生现钞转换为现汇的相关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或遵守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8、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该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同人民币认购金额合并计算,下同),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投资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募集结束日有效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募集结束日部分确认的比例=(募集规模上限-募集首日起至募集结束日前一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结束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其中,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美元金额应以该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同人民币认购金额合并计算。

 投资者募集结束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募集结束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结束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认购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期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确认金额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的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其认购结果将按每笔有效认购申请分别予以确认。

 9、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投资人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10、持有中国工商银行卡、中国农业银行卡、中国建设银行卡、招商银行卡等的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网站(https://etrade.gtfund.com/)与本公司达成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办理基金账户开立、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赎回、资料变更、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11、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在基金募集期内,对于人民币份额的认购,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对于美元份额的认购,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200美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对于已认购其中一个份额类别,首次认购其他份额类别的投资者,其认购适用于相应类别份额认购的首次单笔最低限额,包括已经认购了美元现钞份额再认购美元现汇份额,或已经认购了美元现汇份额再认购美元现钞份额。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12、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于投资人怠于查询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10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gtfund.com),投资人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格和了解本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其他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88)、021-31089000或其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了解认购事宜。

 16、本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7、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绝对收益型基金占非现金基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80%,基金保留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开放日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①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②美元基金份额按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美元基金份额按上一开放日当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等值基金份额后同人民币基金份额合并计算)的10%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人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人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本基金投资于境外公募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和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基金净值会因为境外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人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需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本基金特有风险(投资标的风险、主动管理风险、境外证券投资限制引致的风险)、境外投资风险(境外市场风险、汇率风险、政治风险、政府管制风险、税务风险、法律风险)、开放式基金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会计核算风险、交易结算风险、技术系统运行风险、通讯风险、巨额赎回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境外绝对收益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中等的品种,其预期风险与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本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投资人应当通过本基金管理人或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和赎回基金,基金销售机构名单详见本公告。本基金人民币发售价格为人民币份额初始面值1.00元,美元发售价格为美元份额初始面值1.00美元。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美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按1.00元/美元面值购买基金份额以后,有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跌破1.00元/美元、从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18、关于投资人身份证更新的提示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已于2012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领取的居民身份证(即第一代身份证),自2013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根据上述规定,本公司再次提醒广大客户,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是第一代身份证,或者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自2013年1月1日起,其将不能作为居民合法证件在本公司办理任何需要提供身份证件的业务,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19、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

 基金代码: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人民币:001936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美元现汇:001935

 国泰全球绝对收益型基金优选证券投资基金-美元现钞:001934

 (二)基金类型

 基金中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的募集目标

 本基金的最低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以确定募集是否达到最低募集金额要求。

 (六)募集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各销售机构的具体名单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三)销售机构”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调整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

 (七)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的人民币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人民币,美元份额初始面值为1.00美元。

 (八)募集规模

 本基金募集规模上限为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在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若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本基金募集总规模(以认购金额计,不含募集期间利息)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应以该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同人民币认购金额合并计算,下同),基金管理人将结束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募集期内本基金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未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则对所有有效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当日募集时间截止后,接受的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则该日为募集结束日,该日的有效认购申请采用“比例确认”的原则予以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募集期结束后退还投资者;募集结束日之前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

 募集结束日有效认购申请“比例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募集结束日部分确认的比例=(募集规模上限-募集首日起至募集结束日前一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结束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其中,公式中的金额均不包括利息,美元金额应以该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后,同人民币认购金额合并计算。

 投资者募集结束日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募集结束日提交的有效认购申请金额×募集结束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比例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且认购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期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确认金额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最终认购申请确认的金额以本基金的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若投资者在认购期间多次认购本基金,其认购结果将按每笔有效认购申请分别予以确认。

 (九)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以人民币、美元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十)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其中,直销柜台可以分别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和美元现汇份额(仅限机构投资者)的认购业务;电子交易平台只可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

 2、可以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三)2、可以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

 3、可以办理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三)3、可以办理本基金美元现汇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

 4、可以办理本基金美元现钞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具体名单详见本份额发售公告“七(三)4、可以办理本基金美元现钞份额认购的代销机构”。

 (十一)募集时间安排和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

 本基金自2015年10月28日至2015年11月17日进行发售。如果在此期间未达到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货币(募集资金中的美元金额应以募集期最后一日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且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可在募集期限内继续销售,直到达到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也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缩短或延长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上述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结束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基金募集期限届满,不能满足基金备案的条件的,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十二)认购费用及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人民币发售价格为人民币份额初始面值1.00元,美元发售价格为美元份额初始面值1.00美元。

 2、认购费用

 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本基金对人民币份额和美元份额分别设置认购费率及认购金额分档标准。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本基金美元份额的认购费率如下:

 ■

 ■

 对于人民币份额,依照上述人民币份额认购费率结构确定所适用的认购费率;对于美元份额,依照上述美元份额认购费率结构确定所适用的认购费率。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3、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人民币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人民币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美元份额的认购: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美元份额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美元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对于人民币份额的认购:

 认购费用=人民币份额固定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人民币份额初始面值

 对于美元份额的认购:

 认购费用=美元份额固定认购费用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美元份额初始面值

 人民币份额的认购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美元份额的认购费用以美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0.00元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费率为1.2%,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50元,则可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份额数为:

 净认购金额=50,000.00/(1+1.2%)=49,407.11元

 认购费用=50,000.00-49,407.11=592.89元

 认购份额=(49,407.11+10.50)/1.00=49,417.61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50,000.00元认购本基金人民币份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50元,可得49,417.61份本基金人民币份额。

 例:某投资人投资50,000.00美元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认购费率为1.2%,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50美元,则可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的份额数为:

 净认购金额=50,000.00/(1+1.2%)=49,407.11美元

 认购费用=50,000.00-49,407.11=592.89美元

 认购份额=(49,407.11+10.50)/1.00=49,417.61份

 即:该投资人投资50,000.00美元认购本基金美元份额,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0.50美元,可得49,417.61份本基金美元份额。

 (十三)认购方式

 基金份额的认购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本基金人民币份额认购须缴纳人民币,美元现汇份额的认购须缴纳美元现汇,美元现钞份额的认购须缴纳美元现钞。

 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申请一经受理不得撤销。认购期间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没有限制。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本基金在募集期内通过各销售机构向投资人公开发售。

 (二)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人认购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投资人在基金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在基金募集期内,对于人民币份额的认购,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对于美元份额的认购,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200美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100美元。对于已认购其中一个份额类别,首次认购其他份额类别的投资者,其认购适用于相应类别份额认购的首次单笔最低限额,包括已经认购了美元现钞份额再认购美元现汇份额,或已经认购了美元现汇份额再认购美元现钞份额。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认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认购申请受理完成后,投资人不得撤销。

 (三)投资人在首次认购本基金时,如尚未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需按销售机构的规定,提出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和销售机构交易账户的申请。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性完成,但认购申请的确认须以开户确认成功为前提条件。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已经开立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投资人可免予开户申请。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申请,针对个人投资者,直销柜台和电子交易平台只可以办理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认购业务。对于人民币份额的认购,投资者首次单笔最低认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元。

 2、业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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