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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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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关于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与

 部分销售渠道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部分销售渠道协商一致,现决定本公司旗下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702),自2015年10月23日起,参与以下销售渠道开展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仅限前端收费方式)。

 一、销售渠道及具体优惠方案

 ■

 二、活动时间

 自2015年10月23日起(活动截止时间以各销售渠道公告为准)。

 三、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限于基金的前端收费方式。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原申购费率等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3、各销售渠道保留对参与优惠的基金品种及折扣率进行调整的权利,请投资者注意查阅各销售渠道相关公告。

 4、本公告解释权归各销售渠道所有,具体业务规则及活动结束时间请遵循各销售渠道的有关规定。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80

 网址:www.psbc.com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021-95553、400-8888-001 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网址:http://www.htsec.com

 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安徽)、4008096518(全国)

 网址:http://www.hazq.com

 4、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918

 网址:http://www.cfsc.com.cn

 5、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666-2288

 网址:http://www.jhzq.com.cn

 6、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网址:http://www.qlzq.com.cn

 7、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021-962518

 网址:www.shzq.com

 8、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网址:www.swhysc.com

 9、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http:// www.wkzq.com.cn

 10、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网址:http:// www.xyzq.com.cn

 11、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http://www.newone.com.cn

 12、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022-011

 网址:http://www.zszq.com

 1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08

 网址:http://www.csc108.com

 1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

 网址:http://www.chinastock.com.cn

 1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网址:http://www.gtja.com

 16、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网址:http://www.1234567.com.cn

 17、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8、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网址:http://www.fund123.cn

 19、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6661

 网址:http://www.myfund.com

 20、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5095

 网址:http:// www.niuji.net

 21、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s://8.jrj.com.cn

 22、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网址:https://www.5ifund.com

 23、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01-8811

 网址:http:// www.zcvc.com.cn

 24、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6266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5、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98-0618

 网址:www.chtfund.com

 26、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网址:www.erichfund.com

 27、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网址:www.zlfund.cn及www.jjmmw.com

 28、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9、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客服:400-068-1176

 网站:www.jimufund.com

 30、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19

 网址: http://www.chinapnr.com/

 31、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网址: http://www.noah-fund.com/

 32、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628-5888

 网址:http://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转换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业务受理时间相同。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每次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含申购费),每次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为1元,具体办理要求以销售机构的交易细则为准,但不得低于本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最低限额。

 3.2 申购费率

 3.2.1 前端收费

 ■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投资者选择红利再投资转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

 4.2 赎回费率

 ■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65但大于30日(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30大于365(含)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等。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用构成。每笔基金转换视为转出基金的赎回业务和转入基金的申购业务。

 2、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基金转换时,由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收取申购补差费用;由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成申购费用低的基金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

 3、转出基金赎回费: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的,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参照转出基金"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规定。

 4、本基金转换业务涉及金额为500 万(含)-1000 万元时,申购补差费率按以下标准执行:

 (1)当转换目标基金的申购费率按比例收取时,本基金按0.02%申购费率计算补差费率;

 (2)当转换目标基金申购费率按固定费用收取时,申购补差费率为0元。

 5、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

 6、转换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后的部分直接舍去,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7、转换份额的计算步骤及计算公式如下:

 第一步:计算转出金额

 (1) 当转出基金为非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2) 当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时

 转出金额 = 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货币市场基金应转出的累计未付收益

 第二步:计算转换费用

 转换费用=赎回费用+补差费用

 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率

 补差费用:分别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赎回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2) 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补差费用=0

 第三步:计算转入金额

 转入金额= 转出金额-转换费用

 第四步:计算转入份额

 转入份额= 转入金额/转入基金转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投资者在T日转出2,000份A基金(非货币基金)的基金份额,该日A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500元/份。A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5%,赎回费率为0.5%。转入B基金,且B基金适用的前端申购费率为1.2%,该日B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350元/份,则转出基金赎回费、补差费用及转入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转出金额 = 2,000×1.500=3,000元

 赎回费用=3,000×0.5%=15元

 补差费用=0(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

 转换费用=15+0=15元

 转入金额=3,000-15=2,985.00元

 转入份额=2,985.00/1.350=2,211.11份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并开通基金转换业务、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基金转换采取定向转换原则,即投资者必须指明基金转换的方向,明确指出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的名称。

 3、单笔基金转换的最低申请份额为1份,如果投资者某笔转换申请导致转出基金的单个交易账户基金份额余额少于基金最低保留余额限制,则转出基金转出后的基金份额余额将被同时强制赎回。

 4、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进行申请。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如果涉及转换的基金有一只处于非开放日,基金转换申请处理为失败。

 5、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即最终转换份额的确认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

 6、正常情况下,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在T+1日对投资者T日的基金转换业务申请进行有效性确认,并办理转出基金的权益扣除,以及转入基金的权益登记。在T+2日后(包括该日)投资者可向销售机构或注册登记机构查询基金转换的确认情况。

 7、单个开放日,某只基金的净赎回申请份额与基金转换中该基金的净转出申请份额之和超过上一开放日该基金总份额10%时,为巨额赎回。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出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确认或部分确认,并且对于基金转出和基金赎回,将采取相同的比例确认。在转出申请得到部分确认的情况下,未确认的转出申请将不予以顺延。

 8、转换费计算采用单笔计算法,适用费率根据单笔转换时转出基金的持有期限以及计算的转入基金的转入金额分别确定转出基金适用的赎回费率和转入基金适用的申购费率。投资者可以发起多次基金转换业务,基金转换费用按每笔申请单独计算,持有人对转入基金的持有期限自注册登记机构确认之日算起。

 9、当投资者将持有的本公司旗下货币基金份额转换为非货币基金份额时,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全部转出,则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全部累计未付收益一并转出;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未付收益为正收益,则累计未付收益继续保留在投资者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将所持货币基金份额部分转出,且投资者基金账户中货币基金累计收益为负收益,则根据基金转出份额占投资者所持全部货币基金份额的比例相应转出同比例累计未付收益。

 10、基金转换业务除保本基金遵循“后进先出”外,其它基金遵循“先进先出”的业务规则。“先进先出”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长的基金份额,“后进先出”即首先转换持有时间最短的基金份额。如果同一投资者在基金转换申请当日,同时提出转出基金的赎回申请,则遵循先赎回后转换的处理原则。

 11、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关于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和巨额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相关基金转换业务。

 12、本公司对直销渠道基金转换业务的申购补差费实行优惠,优惠后申购补差费不得低于0.6%,如原申购补差费等于、低于0.6%的,或者为固定费用的,按照原申购补差费执行。

 13、开放转换的额度限制及规则参照申购业务执行。

 投资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直销渠道业务进行咨询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628 5888。

 (2)本公司网址:www.orient-fund.com或www.df5888.com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如遇基金暂停申购的情况,在本基金暂停申购期间,对于暂停申购前以及已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照常受理其投资业务。暂停申购前未开通定期定额业务的投资者,暂停受理定期定额开户和投资业务,但如遇特殊情况,将以本公司公告为准。另外,开放定期定额投资的额度限制及规则参照申购业务执行。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名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8号3层

 联系人:孙桂东

 电话:010-66295921

 传真:010-66578690

 网站:www.orient-fund.com

 投资者可到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的相关业务,也可登录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办理本基金网上交易业务。

 7.1.2 场外代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提供转换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未开通场内销售方式。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15年10月24日起,基金管理人在T+1日(T日为开放日)通过指定媒体和本公司网站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基金各场外非直销机构或本基金管理人联系。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本公司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适时调整上述转换的业务规则及有关限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本公司新发售基金的转换业务规定,以届时公告为准。

 本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8月3日《中国证券报》上的《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东方创新科技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 2015-10-19

 公告送出日期:2015-10-20

 ■

 注: 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9月8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 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10月19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上汽集团(600104)”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 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托管银行协商,待该股票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东方赢家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 2015-10-19

 公告送出日期:2015-10-20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12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东方永润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估值日期:2015-10-19

 公告送出日期:2015-10-20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5年5月4日生效。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关于增加陆金所资管为东方金账簿货币

 市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渠道的公告

 根据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陆金所资管”)签署的销售补充协议,自2015年10月21日起,将新增陆金所资管办理本公司管理的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基金代码:400005/400006)的销售业务。

 投资者可以通过陆金所资管网上交易平台办理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A/B的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陆金所资管网官网规定。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陆金所资管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网站:www.lufunds.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28-5888

 网站:www.df5888.com或www.orient-fund.com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业绩不构成对其他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遵循基金投资“买者自负”的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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