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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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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世如、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慧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慧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公司收购红艳超市、互惠超市为社会维稳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红旗连锁门店网点布局及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红艳超市收购工作已接近尾声;互惠超市收购工作正在加紧的进行中,由于两家超市收购后需要对门店进行重新装修,这些门店的销售收入达到预期效果还需要一个过程。

 1. 货币资金:报告期“货币资金”比上年末下降60.15%,主要是期初货币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2. 应收账款:报告期“应收账款”比上年末增长325%,主要是因国家法定假日新增赊销客户金额所致;

 3. 预付账款:报告期“预付账款”比上年末增长256.27%,主要是本期收购互惠超市,支付给互惠超市的对价款及门店租金增长所致;

 4. 其他应收款:报告期“其他应收款”比上年末增长53.82%,主要是门店增加,增加门店租房保证金及应收移动公司积分兑换款所致;

 5. 存货:报告期“存货”比上年末增长33.57%,主要是本期收购红艳超市、互惠超市门店,增加门店存货所致;

 6. 其他流动资产:报告期“其他流动资产”比上年末增长500%,主要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所致。

 7. 无形资产:报告期“无形资产”比上年末增长595.73%,主要是收购红艳超市新增的无形资产所致;

 8. 长期待摊费用:报告期“长期待摊费用”比上年末增长44.43%,主要是门店增加,增加装修费用所致;

 9. 其他非流动资产:报告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上年末下降45.81%,主要是预付购房款,手续办理完整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10. 短期借款:报告期“短期借款”比上年末增长100%,主要是向银行申请借款所致;

 11. 实收资本:报告期“实收资本”比上年末增长70%,主要是2015年半年度通过权益分派,分配红利、送红股及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2. 资本公积:报告期“资本公积”比上年末下降90.08%,主要是2015年半年度通过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13. 财务费用:报告期“财务费用”比上年同期上升263.15%,主要是本期新增短期借款手续费所致;

 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67.4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6,118.75万元,主要是本期支付收购互惠超市对价款所致;

 1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7,919.7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62,087.88万元,主要是本期收购红艳超市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所致;

 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4,323.47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18,563.47万元,主要是本期取得短期借款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收购

 1、成都红旗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公司”)将持有,使用在16类商品上第1672783号商标和第9518518号商标无偿转让给公司。公司已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放的《商标转让申请受理通知书》。

 2、使用自有资金收购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超市业务相关资产。该收购事项正在进行。

 (二)资产出售

 公司将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东安北路18号1层的商业用房出售给李飞、刘杰科、朱丽娜。该事项正在办理中。

 (三)股权收购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收购成都市互惠超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该股权收购事项正在进行。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76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上午10:00时以现场方式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2日以电话通知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曹世如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名称、注册地址及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食品加工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成都市温江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 地址变更为:温江区柳城两河路西段501号;经营范围变更为:批发与零售业。摄影冲洗服务,家务服务;销售医疗器械(仅限一类和二类中不涉及行政许可的项目);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凭许可证经营);票务服务;在互联网上销售商品;房屋租赁;广告业,代居民收水电费及其他费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述各项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3、审议通过了《与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公司与成都红艳超市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内容主要为公司向红艳超市支付人民币2780万元,用于补偿与红艳超市解除劳动关系员工费用及处理相关后续问题。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成都市新都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扩大全资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红旗连锁有限公司的经营规模,增大其市场竞争能力。公司同意将该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1000万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77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15年10月19日13:00时在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迪康大道7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16日以书面通知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现场出席会议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曹曾俊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敬秋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编制与审议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 备查文件

 1、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97 证券简称:红旗连锁 公告编号:2015-078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10月19日,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广告”),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清算、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红旗广告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注销红旗广告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 红旗广告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6日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法定代表人:曹世如

 5、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6、 注册地址:成都市武侯区簇桥乡马家河村三组

 7、 经营范围:设计、制作、发布和代理国内各类广告(不含气球广告和固定形式的印刷品广告)。

 8、 股东情况: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红旗广告100%股权

 9、 财务情况(未经审计):截止2015年9月30日,总资产1,357,999.69元,负债348,878.07元,净资产1,009,121.62元,2015年1-9月营业收入0元,净利润1,239.01元。

 二、 注销红旗广告的原因

 近年来,公司通过整合内部资源,优化组织结构,逐步优化管理效率。

 为进一步节约公司现有资源,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效益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经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慎研究,决定注销成都红旗连锁广告有限公司。

 三、 注销红旗广告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安排

 公司本次注销红旗广告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和管控能力,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的发生变化,但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的发展和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授权管理层办理红旗广告的清算、注销等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成都红旗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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