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希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曲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胡月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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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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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应收票据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18,147.49元,比期初数增加了100.00%,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收到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的货款增加所致。
(2)预付账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47,733,095.59元,比期初数增加了94.77%,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预付订货款以及工程预付款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0,813.37元,比期初数减少了99.36%,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部分应收利息到期收回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913,724.95元,比期初数增加了89.17%,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加所致。
(5)其他流动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6,437,648.75元,比期初数减少了91.91%,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结构性存款减少所致。
(6)在建工程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15,104,819.98元,比期初数增加了302.89%,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商品鸡养殖和生物燃气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7)工程物资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119,229.52元,比期初数增加了238.08%,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购入的建筑材料增加所致。
(8)递延所得税资产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191,692.80元,比期初数增加了66.38%,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因应收出口货款增加而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9)应付票据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8,089,390.22元,比期初数减少了64.84 %,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应付票据到期偿还所致。
(10)预收款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2,764,707.90元,比期初数增加了332.33 %,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11)应交税费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5,995.283.17元,比期初数减少了36.55%,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享受房产税减免额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76,800,000.00元,比期初数增加了32.87%,其主要原因是:本公司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3)未分配利润2015年9月30日期末数为-306,672,978.77元,比期初数减少了240.02 %,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亏损所致。
(14)营业税金及附加2015年1-9月发生数为40,759.15元,比上期数增加了100.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缴纳增值税增加所致。
(15)管理费用2015年1-9月发生数为63,137,355.91元,比上期数增加了42.8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折旧费、聘请中介费、劳动保险费以及研发费用等增加所致。
(16)资产减值损失2015年1-9月发生数为42,436,562.50元,比上期数增加了15136.9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由于主营产品价格下跌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增加所致。
(17)投资收益2015年1-9月发生数为-10,391,628.29元,比上期数减少了243.51%,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参股公司本期亏损增加所致。
(18)营业外收入2015年1-9月发生数为9,588,466.29元,比上期数减少了81.66%,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9)2015年1-9月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0,871,099.10元,比上期数增加了41.9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到的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20)2015年1-9月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433,403,784.08元,比上期数增加了729.44%,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回结构性存款本息所致。
(21)2015年1-9月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505,888.11元,比上期数增加了106.34%,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缴纳房产税增加所致。
(22)2015年1-9月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47,244,230.47元,比上期数增加了266.89%,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支付的结构性存款增加所致。
(23)2015年1-9月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50,000,000.00元,比上期数增加了100.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回投资理财增加所致。
(24)2015年1-9月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4,855,342.46元,比上期数增加了100.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收回投资理财收益增加所致。
(25)2015年1-9月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为1,054.00元,比上期数减少了99.55%,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处置固定资产减少所致。
(26)2015年1-9月投资支付的现金为172,000,000.00元,比上期数减少了57.00%,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投资理财减少以及对参股公司投资额减少所致。
(27)2015年1-9月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500,000,000.00元,比上期数减少了49.33%,其主要原因是:公司本期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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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5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业绩亏损
业绩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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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在公司会议室由副董事长孙宪法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现场参加表决董事5人,董事长孙希民,独立董事宋晓、胡卫华、冯玉光参加通讯表决。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及正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正文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二、表决通过《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由于三季度末公司主营产品价格依旧处于低位,存在大额减值迹象,按照《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公司2015年三季度损益。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公司监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均发表了同意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0月9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0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立胜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董秘列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1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拟对公司截至2015年9月30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于2015年三季度末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种蛋、种鸡、鸡肉制品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净值、可回收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后,拟计提 2015年三季度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 42,410,683.4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事项作了合理性说明,均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为种蛋、种鸡、鸡肉制品等存货资产,计提金额为42,410,683.40元,计入2015年三季度当期损益,预计公司合并净利润减少42,410,683.4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42,410,683.4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因年初至报告期末对存货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一千万元,依规定列表说明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如下:
■
资产可回收金额的计算过程:
1、种蛋按照2015年1-9月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2015年9月30日销售价格作为可变现计算依据,并考虑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用鸡苗的变现净值和种蛋的账面价值相比计算种蛋跌价准备。
2、种鸡按照不同批次的服役期及平均产蛋数量计算出合格种蛋数量,按照2015年1-9月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2015年9月30日销售价格作为可变现计算依据,并考虑孵化费用和销售费用以及后期的饲养成本。若按上述方法测算种鸡的可变现净值低于种鸡预留残值,则按照2015年9月30将存栏种鸡淘汰变现价格作为种鸡的可变现净值,用种鸡的可变现净值和种鸡的账面价值的差计算种鸡减值准备。
3、鸡肉制品按照市场平均售价计算可变现净值,和账面价值的差异计算鸡肉制品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15年9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15年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