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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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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参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答谢广大客户长期以来给予的信任与支持,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旗下基金参加平安证券的费率优惠活动。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费率优惠活动

 1、 费率优惠活动

 自2015年10月20日起,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和定期定额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其申购费率实行1折优惠。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期间,如本公司新增通过平安证券代销的基金产品,则自平安证券正式代销该基金产品之日起,该基金产品参加上述优惠活动。

 2、费率优惠期限

 以平安证券官方网站所示公告为准。

 二、重要提示

 1、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仅适用于本公司在平安证券代销且处于正常开放期的基金产品(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含定期定额申购)手续费,若原申购费为固定费用的,则不参与本次费率优惠活动。

 2、本次费率优惠活动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手续费。

 3、本次费率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证券所有,有关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平安证券官方网站的有关公告。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招募说明书等资料。

 本公司保留对本公告的解释权和修改权。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添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以C类基金为依据),则本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1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0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5年10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四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0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根据《民生加银平稳增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基金合同生效满6个月后,若本基金在每季度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后每10份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金额高于0.1元(含本数,以C类基金为依据),则本基金须在15个工作日之内进行收益分配,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50%;基金可供分配利润指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基金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收益的孰低数;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本次分红方案:每10份A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4元,每10份C类基金份额派发红利0.34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

 注:1、本次收益分配方案已经本基金的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本次红利款将于2015年10月27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3.1权益分派期间(2015年10月21日至2015年10月23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3.2因本次分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3.3本基金目前处于封闭期内,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不能将分配的收益进行红利再投资,本公司将把红利款划付至投资者账户。

 3.4 如投资者在多家销售机构购买了本基金,其在任一家销售机构所做的基金份额的分红方式变更,只适用于该销售机构指定交易账户下托管的基金份额。

 3.5 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6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分红的详细情况,可到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网点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msjyfund.com.cn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388(免长途通话费用)

 3.7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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