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回售代码:100911。
2、回售简称:桂冠回售。
3、回售价格:100元/张。
4、回售申报期:2015年10月14日、15日、16日。
5、回售款到账日:2015年10月26日(因10月24日为休息日,顺延)。
6、回售申报有效数量:0手,回售金额0元 。
根据《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所设定的公司债券回售条款,本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桂冠01,债券代码:122191)的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2015年10月14日、15日、16日),将其持有的“12桂冠01”债券全部或部分进行回售申报登记(回售简称:桂冠回售,回售代码:100911),回售的价格为100元/张,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品种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4.8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12桂冠01”公司债券回售申报的统计,本次回售申报有效数量为0手,回售金额为0元,故在2015年10月26日回售款资金到帐日公司无需发放回售资金。
特此公告。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