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5日接到控股股东国创高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创集团”)关于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解除股权质押情况
控股股东国创集团于2015年10月14日将原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35,00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解除质押,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相关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事项详见公司2015年4月17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18号)。
二、再次股权质押情况
2015年10月14日,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9,500,000股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质押给长江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此次质押期限为一年,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10月14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10月13日。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国创集团共持有公司的股份18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45%。 其中,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9,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10.48%,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创集团累计质押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为129,5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69.62%,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56%。
特此公告。
湖北国创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