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股份”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雄韬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雄韬实业”)近日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发的《关于下达财政部节能减排(2015年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奖励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深财建[2015]84号),根据通知内容,雄韬股份获得“雄韬电池技术工艺装备改造升级项目”650万元补助资金;雄韬实业获得“连铸连轧极板生产改造升级项目”390万元补助资金。上述资金共计1040万元均已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上述补助资金将作为营业外收入分别计入雄韬股份及雄韬实业2015年当期损益,对雄韬股份及雄韬实业2015年度净利润将产生一定影响。
公司在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预测201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0%---30%之间,该政府补助的到账不会导致公司预测的2015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区间产生变化。
该补助资金的最终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在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雄韬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10月15日